前言:
一年端午将至,提到这个节日就少不了粽子。很多公司会给员工发购物卡或者粽子来展示公司福利。财小花要提醒你的是,这个粽子可不能随便乱发,小心“偷漏税”罪。不仅公司要注意,个人也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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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雷区”要小心,北京已有公司被罚
近几年来,很多公司的端午节福利不再传统的只给员工发粽子,而是选择发放购物卡,这样员工可以自由选择买什么口味的粽子或者其他商品!但是北京某集团却因为这件事被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通报处罚近40000元!这是为何呢?
(图源网络)
处罚原因:
该单位以购物卡及实物形式赠送外单位人员礼品,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该单位以购物卡形式发放给本单位员工防暑降温费,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该单位发放给本单位员工购物卡,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处罚结果:
罚款38746.57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发“购物卡”的税务风险:
首先
税务系统会第一时间监控到公司购买了n张大面值的购物卡用来干什么?对于突然异常增加的大额费用容易带来预警评估的风险!
其次
该项费用并未实际发生,存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风险;
再次
购买的购物卡若是用来发放员工的,属于福利费,存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同时
若是购买的购物卡若是用来送礼的,属于业务招待费,更存在代扣代缴20%个人所得税的风险,并且还有涉嫌商业贿赂、行贿受贿的风险!
02
自产等同自销,外购要当心
有的粉丝可能会想:既然发购物卡的风险那么大,那企业选择发粽子是不是就没事呢?财小花告诉你,事情没那么简单!不仅要交税,还要分两种不同情况交。
情形一:
某食品公司通过购买原材料,并自己加工生产粽子发给员工以及送给客户(中秋发放月饼等同)。这种情况下作为福利发放的粽子、月饼,都等同于销售货物!
财税分析:
1、增值税,视同销售
企业应当按照粽子的售价,计算并缴纳增值税,同时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