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经济补偿金,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2,根基以上法律规定以及劳动法的规定,向你父亲这种情况却似应该给予经济补偿,从以上规定看,应该给予你父亲补偿款应该不止2000多元。3,但是需要明确的一点是: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只有一年,也就是说你父亲本来应该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他的权益。一旦超过了时效,劳动仲裁将不予受理。等于说你发亲自己放弃了索赔的权利,因此,你父亲现在已经无法申请经济补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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