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办理离婚需要在办理登记地吗
律师解答:
离婚不一定要在结婚登记处办理。在中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可以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2、双方不能就上述问题达成共识的,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经常居住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认为夫妻关系破裂的,判决离婚。
相关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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