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领结婚证,并不仅仅是自己的户口单页,而是需要整个户口本。户口本是户籍登记部门下发的户籍文书,不能随意撕下,私自撕下,视为作废。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规定,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