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责任方弃车逃逸怎么索赔?
交通事故责任方弃车逃逸可以通过报警的方式要求进行索赔,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负责找到交通肇事人员。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条例》第二十二条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规定: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因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停水、停电等的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二、商业险不予赔偿规定是什么?
依据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的第六条责任免除中第六款规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有权让保险公司先对车辆定损修车,然后看一下你的保险条款,有些公司规定找不到第三方时自己承担一部分,有些公司规定保险公司先行赔付,被保险人协助追查肇事者,协助保险公司向肇事方索要赔偿。
由于逃逸者一时无法查找,你可以要求交警对此次事故进行责任认定,再向保险公司办理权益转让,由保险公司先行对你赔付,你可以继续协助保险公司对逃逸者进行追偿.<财产保险合同条例>明确规定:"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那的损失,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投保方应当向第三者要求赔偿.如果投保方向保险方提出赔偿要求时,保险方可以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先予赔偿,但投保方必须将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力转让给保险方,并协助保险方向第三者追偿."
代位追偿
如果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失或非法行为引起的,第三者对被保险人的损失须负赔偿责任。保险人可按保险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先行赔付被保险人。然后,被保险人应当将追偿权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者责任方追偿。
代位追偿。如果保险损失是由第三者造成的,被保险人根据有关侵权行为的法律、合同规定或政府法令,有权从第三者那里获得赔偿。在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先行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被保险人必须把其向第三者索赔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者追偿。代位追偿原则在维护赔偿原则的同时,保证了有责任的第三者不能因为被保险人办理了保险而免责。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第一时间需要做到的就是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积极的救助伤者,并且报警处理。而不是一味的逃跑,如果逃离现场可能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