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3:
贸然辞职 无法享
2011年4月1日,姚女士应聘到一家销售公司做销售员,虽竭尽全力,业绩却一直平平,姚女士觉得不能胜任,虽然还未找到新单位,但她还是毫不留恋地辞职了,但接下来的日子却无法领取到失业保险金。
唐律师点评:
姚女士的确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只有“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4条则将“非因本人意愿”明确为:终止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存在强迫劳动、未按约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等,致使劳动者被迫离职的情形。
本案中,姚女士因不能胜任单位的要求,而主动提出辞职,其情形明显不在其列,所以姚女士不能享受失业保险。
声音
求职者说:“"裸辞’只是新起点”
孙蒙上午提交了辞呈,下午便开始研究出游路线,决定利用辞职后的时间给自己放个假。假期归来为自己再次定位后再开始找工作。在孙蒙看来,裸辞只是暂时停一停脚步,再重新出发。
“既然工作不快乐,辞职后再另寻他处又何妨我选择"裸辞’是想暂时休息一下。毕竟生活的意义不仅仅是生存。”建筑设计师陈涛介绍说,打算休息一年陪陪家人,同时在家加强学习,争取通过一级注册建筑设计师的考试,之后再找一家更正规的设计公司。
记者调查:“裸辞”主因是工作压力大
建筑设计师陈涛拥有名牌大学学历,生活体面,但公司经常要求员工连续数月没日没夜没有周末地加班,他陪家人的时间屈指可数。但报酬并没有因此而提高,薪资福利甚至被变相克扣……让他身心深受折磨,于是“裸辞”。
孙蒙大学毕业后顺利进入了一家跨国500强企业做财务工作。她一度对自己的工作很满意,但两年来做的工作一尘不变,压力使得身心疲惫达到了极限,这让她感到乏味,同时也为自己未来的职业发展忧虑,最终选择“裸辞”。
专家提醒:“裸辞”或被认为不负责任
记者随后采访了从事人力资源工作多年的杨晓佳,她表示无论“裸辞”是哪种原因,做好职业规划都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一味地逃避,没有过硬的技术水平,“裸辞”经历会被招聘公司认为是冲动、不成熟和不负责任的表现。
此外,唐春林律师指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属于劳动合同关系,双方都应当严格履行劳动合同义务,虽然法律从保护劳动者角度出发对于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较少,但并不意味着劳动者没有任何法律责任。劳动者离职时一定要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做好工作交接事宜,以免引发纠纷给自己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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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