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谁家店里购买食用油,本是购买者自己的事。然而,崇义县文英乡青年胡某竟因老顾客到其他地方采购食用油而“醋意大发”,假冒他人谎报群体食用油中毒险情。8月30日,胡某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崇义县文英乡胡某在当地圩镇开了一家杂货店兼营花生油,该乡某食堂管理员林某是胡的老顾客。最近,食堂就餐人员反映胡某的食用油不仅难吃而且易引起饥饿感,于是林某便到该圩镇其他店铺采购食用油。生意并不景气的胡某获悉后怀恨在心,于当天下午2时许借用他人电话,冒充林某食堂的就餐人员向工商部门举报,称几十人食用林某购买的猪油后,出现呕吐、拉肚子等症状。
工商部门立即组织人员调查,结果令工商人员出乎意料:此事纯属谣言。甚觉事情蹊跷的工商人员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民警根据线索,顺藤摸瓜找到胡某。在民警再三讯问下,胡某道出了事情的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