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双首长工作制,军政长官平级。区别是司令员主要负责军事业务,政委负责思政工作;军事上一般司令员说了算,其他组织、干部、人事等工作政委说了算;司令员是部队党委副书记,政委是党委书记,日常军事事务一般由司令员负责,但是碰到重要问题、重大事项,需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政委作为党委书记有行使民主决策的权力,有时司令员也得尊重政委的意见。两个人不分大小,各负其责,互为牵制,形成了特有的领导体制。
部队司令员一般是师级以上的编制才有,像军区司令、集团军司令、空军司令、纵队司令和方面军司令以及警备区和军分区司令等。担任司令的军衔视所属部队的规模而有所不同,不过至少是上校以上。
一、战区司令员和政委
我国目前分五大战区,指的是东部战区、南部战区、西部战区、北部战区、中部战区,为正大军区级,司令员和政委一般都是上将级别。
二、军种司令员和政委
海军、空军、火箭军和战略支援部队四大军种都是正大军区级,司令员和政委衔授上将。其中海军司令员、空军司令员和火箭军司令员目前都是军委委员,享受副国级待遇。
联勤保障部队和武警部队为副大军区级,司令员和政委一般是中将,也有授上将的个案。
四、集团军司令员和政委
集团军一般为正军级建制,司令员和政委一般是少将,少数中将。
五、军区司令员和政委
各省市自治区军区和集团军一样,都是正军级建制,司令员和政委一般是少将。
六、军分区司令员和政委
军分区主要集中在地市,司令员和政委一般是正师大校军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