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约翰杀害了富翁。 大家的真话是: 约翰:我们中有人杀害了富翁。我离开富翁寓所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罗伯特:我不是第2个去富翁寓所的。我到达他寓所的时候,他还活着。 旦尼:我不是第三个去富翁寓所的。我离开他寓所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莫里森:凶手是在我去富翁寓所之后离开的。我到达富翁寓所的时候,他还活着。 注意,罗伯特和莫里森到达寓所的时候,富翁活着。约翰和旦尼离开的时候,富翁死了。 罗伯特可能是第1、3、4个去的,旦尼可能是第1、2、4个去的。莫里森一定不是第4个,那么莫里森可能是第1、2、3个。 因为罗伯特和莫里森到达的时候富翁活着,约翰和旦尼离开的时候富翁死了,所以罗伯特和莫里森在约翰和旦尼之前。 综合起来,罗伯特是第1个,莫里森是第2个。旦尼是第4个,那么约翰是第3个。 凶手是在莫里森去寓所以后离开的,这是说约翰,那么凶手就是约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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