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遇到就是杀人犯曾某某,绝对不能直接把他打死。为什么呢?因为任何一个人没有权利剥夺他人的生命权。如果随意打死人,那么打人者也变成了犯罪分子。
就如小偷偷了某户人家家里的东西,被村民发现,村民把他捉起来打死了,那么村民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所以如果在搜查的过程中发现了犯罪分子,我们是不能随意把他直接打死的,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
就是当发现犯罪分子时,他负隅顽抗或者挟持人质,威胁到人质的安全时,警方可以鸣枪,如果鸣抢他仍死不改过,那么可以当场把他击毙。
网友为什么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呢,大概是觉得这个人十恶不赦,一般人都很痛恨这样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都觉得发现了就必须斩立决。
这渲泄的仅仅是个人的情绪,但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
面对这样冷漠凶残的犯罪分子,如果被捉到了,应该交给司法机关进行审判。
如今曾某某一连杀了3个人重伤1人,已经犯下了滔天大罪,那么他的结局必定是死路难逃。
我们中国是一个法治社会,做任何事定某些人的罪行,一定要依法办事。
再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他也有其生命权,不是任何人都可以随便剥夺他人的生命权利。
所以如果发现犯罪分子,我们应该向公安机关报警,交给公安机关处理。人民的情绪再怎么愤慨,也一定要遵章守法,依法办事!切记!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