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城乡居民医保一年缴纳一次,缴纳一次保障一年。海南一直以来,执行的都是国家最低标准。2023年海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960元,其中政府补助610元、个人缴费350元,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较去年同步提高30元。
Q
缴纳海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以享受哪些报销待遇?
A
•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大病保险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普通住院(含生育住院医疗费用)、52种门诊慢性特殊疾病、普通门诊和“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
•大病保险待遇包括普通住院、52种门诊慢性特殊疾病。
Q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标准如何?
A
•近几年来,海南医疗保险待遇标准不断提高,如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额度从22万元提高到30万元;门诊慢特病从原新农合的25种、城镇居民的30种统一增加到52种;普通门诊从300元/年提高到500元/年、700元/年;将高血压和糖尿病门诊用药单列出来保障,分别是400元/年、600元/年,同患两病是700元/年;将治疗各种重大疾病、慢性病的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医保用药范围,以及住院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无需提高相关证明材料等。
•基本医疗保险年度起付标准:一级定点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3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350元。年度内门诊慢性特殊疾病、住院和普通门诊(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1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100元)起付标准合并计算。
•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额度:累计15万元/年,包含普通住院、门诊慢性特殊疾病、普通门诊(60周岁之前为500元/年、60岁之后为700元/年)和“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高血压400元/年、糖尿病600元/年,同时患有“两病”的700元/年)。
Q
大病保险待遇保障标准如何?
A
•大病保险年度起付标准:8000元/年(特殊人群为4000元/年),待遇保障实行累计计算、分段报销,最高报销30万元/年,普通住院、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年度起付标准最高报销额度合并计算。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年度综合待遇保障标准为45万元。
来源:海口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