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委原常委、秘书长胡海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湘潭市委原常委、秘书长胡海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胡海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权力观、政绩观严重扭曲,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置若罔闻,打折扣、搞变通,违规举债、虚假化债;为谋取职务升迁,通过不法商人跑官要官;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红包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一桌餐”宴请;组织观念淡薄,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嗜赌成性,通过打麻将大肆敛财;道德败坏,生活糜烂,长期与多名异性保持不正当性关系;擅权妄为,大搞权钱交易,指使亲属“提篮子”,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胡海军的上述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胡海军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湘潭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