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过错方偿还吗?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不应当由过错方偿还,夫妻一方有过错造成离婚的,并不影响共同债务的处理,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财产承担,共同财产不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一方借钱为个人使用,离婚另一方也要还钱吗
首先,按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钱的,将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夫妻双方要一起返还。
因此,另一方知道对方借钱是为个人使用,但是不得对抗第三人,即债权人,所以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找任何一方主张还钱。
其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以下情形的会被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与债权人明确约定为夫妻个人债务
即夫妻一方借钱时,与债权人明确约定为夫妻个人债务,那么还款期限届至,债权人应该只找借钱的一方主张还钱。
2、债权人知道夫妻双方另外约定了婚内财产协议
夫妻双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各自的债务个人承担,债权人知情的,就由夫妻一方还款。
3、配偶一方举证证明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被主张还款时,未借钱的一方能够证明另一方借钱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便会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由一人承担还款义务。
在离婚的时候,是需要关于夫妻共同所拥有的财产,还有就是共同所负担的一些债务农夫清楚的,只有这样才能够清楚的确定应当承担的责任,还有就是可以分得的一些财产等,当然需要提醒大家注意,一般情况下都是夫妻共同承担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