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除此之外,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承担什么后果呢?下面由法律知识网小编介绍。
1、不签订劳动合同也要为员工补缴社保
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代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从用工那天起,劳动关系就形成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就要依照劳动合同法上的规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而用人单位为员工购买社保,是用人单位的一项强制性法定义务,不允许拒绝履行,不签订劳动合同也不能够免除这项义务。如果用人单位因为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不为其缴纳保险,应时候为员工补缴,并且员工因没缴纳社保而遭受的损失,由用人单位承担。如失业却不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那么,员工就可以依法请求用人单位承担起给付失业赔偿的责任。
2、辞退员工时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终止双方用人关系时,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辞退员工时未依法自觉履行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的,需要加倍支付。
而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依法和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了,在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关系时,或者劳动者有过失而将其辞退时,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了。
3、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试用期员工需要提前3天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正式的员工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自己要辞职,否则,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的,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员工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违约责任。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员工可以随时辞职,而且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或者违约责任。
(责任编辑:杨古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