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女人不要去做情人?这个问题问的很有代表性的,也说明了当代年轻女人们的思想,那么,年轻的女人为什么不能给人做情人呢?作为一个过来人就来给年轻女人们说说这方面的利害关系吧。
所谓情人,从字面上的意思可解释为没有合法程序上(民间的说法叫没有名份相好的)的性伴侣。做别人情人的人,年轻者较多,当然也有年龄大的了,做别人的情人一般都是另有所图的,图财者较多,图色的极个别,做情人的女人一旦年老色衰或者是男的又有新欢,就会被男的一脚无情的踹开,年轻女人最后落得大好青春年华被超前消费了,运乞好的可能手里还有点钱,运气不好的人财两空,下场很惨。
还是讲段以法说案,朋友们看了会更直接些的。那是在上世纪的九十年代,小红被到广东那一带打工回来的闺蜜们一通胡吹,动了心思,便在初三的下学期缀学瞒着父母也到广东去打工,但对一无特长二无技术三无文凭的年仅16周岁的小红来说能干什么呢,结果不到两个月就将从家里带去的钱也快花光了,无奈之下小红就找也在广东打工的閨密,闺蜜就将自己给人当情人的经厉又吹了一番,直听得小红不断点头称好。
闺蜜看着一米七个头,肤白如雪娇嫩无比的小红,想起一个香港老板正托自己为他介绍一个情妇的事,便把这件事与小红讲,小红一听是香港老板,虽然年龄大些但有钱便马上同意了。第三天闺蜜就领着小红到了这个香港老板的别墅里去,看着这个比自己的父亲还要大的老头,小红一阵恶心不已,但目前没有比这既不要做任何事整天待在别墅里享受的事更好了,想了想便一咬牙同意了。
早先两年这个老头对小红是很好,吃喝有保姆伺候着,吃了饭没事干就在别墅里玩玩看看电视什么的,就是不准小红出门,不准与任何男人接触,必须整天待在别墅里,哪知两年过后这个香港老头又有新欢了,便无情地将小红一脚踢出了别墅,小红欲哭无泪,只得与闺蜜一起干起了失足女的勾当,不过后来听小红的妈妈讲小红得了性病来家在治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