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的邀请!
一、董事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的董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产生。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也是股东会的常设权力机构。董事会职责如下:
1、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4、批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
6、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方案;
8、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门负责人,并决定其奖惩。
(2)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由章程规定,最长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3)上市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都按照《公司法》要求设立董事会。
二、董事局
一般特大型企业集团,设立董事局,也就是总董事长,直白的说就是身兼几职,董事局主席兼董事长就是既是集团公司的总董事长,也是部分子公司的董事长。董事局主席和董事长都由股东会任命。
三、这只是限于表面很肤浅的解释,董事会或董事局的设立,各个公司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不能进行简单的类比。
希望我的回答让你满意。欢迎各位朋友发表高见。
##我是@大宋财神,讲述老板创业故事,传播财务税务知识,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