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吃“野味”我觉得食“野味”之行为,就是远古时期,人类没有产生文明时的野人行径,野蛮行为。
野味,顾名思意,指获取得来的做食物的野生动植物。非人饲养的,包含兽类、鸟类、野生蔬菜。
人类没有文明之前,他们了充饥挡饱,生吃动物的肉,野草、树叶作为食物来食用。火的产生,促进了人类饮食文化的进步,人类把野生动植物通过烤、蒸、煮等方式加工成熟食进行食用,减少了病毒细菌的传播,人类的健康程度也随之提高。野味,尤其是野生动物,在捕获的过程中必定有一定难度,甚至是危险,特别是凶猛动物,在捕猎时,存在很大的危险。但聪明的人类发现,有些动物是可以通过人工饲养的,饲养进化的动物食用起来,不但营养价值不低,还对人类健康有很大帮助,并且比狩猎得来的还容易的多,像鸡、鸭、鹅、猪、牛、羊等家畜家禽都是从野生动物进化而来的。
随着人类的发展,文明程度的提高,中国饮食文化变得越来越丰富。在做工做法上,由生食到蒸、煎、煮、炸、烹等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在食用种类上,由野生的到天上飞的、海里游的、陆上跑的、地上长的等品种越来越多。只要是能吃的,中国人都想方设法吃到嘴里。
至于现在的人为什么对野味情有独钟,我认为主要有这样几个原因:一是逞能。一些不法人员或叫作自以为是的人,为了表现自己与众不同,故意为之,以显示自己很有“本事”;二是搞特殊化。这类人大多是有身份、有地位、有权力的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三是跟风。大多数人都是守法公民,但当听到或看到有人食野味,自己也想尝尝“鲜”。
综上所述,我认为,食野味就是野人行径,野蛮行为,甚至是违法行为,对自己健康不负责之举。
在这里我也奉劝那些好食野味的人:
食野味,须谨慎。要遵法,还守纪。
野蛮行径不可有,多虑健康之问题。
对家人,对社会。多贡献,不违规。
违法之举请勿为。树立榜样增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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