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近日出台《海南省农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千方百计增加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进一步缩小我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以及和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差距,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础。
《方案》提出,到2025年,要力争实现“三个快于”“两个缩小”“一个优化”的目标,即我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快于经济增速、快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缩小到2:1左右,与全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逐步缩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结构持续优化,经营净收入绝对值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工资性收入绝对值、转移净收入绝对值与全国差距逐步缩小,财产净收入绝对值明显增加,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稳步提升。
为实现这一系列增收目标,《方案》提出将实施经营净收入巩固行动、工资性收入跃升行动、财产净收入补短板行动和转移净收入合理提升行动四大行动。力争到2025年,实现全省养殖水体达到900万立方米以上、新增林下种养面积70万亩,打造省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5个以上、省级农业品牌示范基地30个以上、市县级优质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50个以上、著名企业品牌70个以上。同时依托“技能自贸港”三年行动,到2025年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12万人次、引导渔民转产1万人。
来源:海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