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衡阳。李某离婚后,与儿子周某夫妇共同生活,周某和妻子承诺承担赡养义务,李某遂将她已缴清保费的理财险保单和30万现金相赠,并变更保单投保人为周某。
然而,接受赠与的周某,离家出走联系不上,还退保取出50余万购买游戏装备,打赏女主播。得知情况的李某,为防止周某继续挥霍,遂起诉周某,请求撤销对周某的赠与。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与周某共同生活,才对周某进行保险和现金赠与。因此,二者形成了事实上的附赡养义务的赠与合同关系。周某离家出走并恣意挥霍,违法了赠与合同的附随义务,也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另外,周某妻子也表示应撤销李某的赠与行为,防止被告周某擅自将财产挥霍一空。
法院最终判决,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依法撤销其对被告周某九份保单的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