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的逻辑学
一
德国哲学家黑格尔(1770-1831)的哲学体系既是形而上学的又是逻辑学的。在哲学上,形而上学追求的是一种永恒至高的普遍必然的世界原则,这种永恒至高的普遍必然的世界原则,可以是静态的,也可以是动态的,逻辑学则是提供这种永恒至高的普遍必然的世界原则的核心结构。
黑格尔哲学体系给人一个深刻的印象是,这个体系有一种概念为根据的核心结构,这种概念为根据的核心结构的逻辑即为黑格尔的“绝对理念”,以此建筑了黑格尔哲学的庞大体系。
在黑格尔哲学的形而上学中,概念是先于一切的。一方面,概念是逻辑的根据,具有自身能动有序过程的诸环节和规则;一方面,事物之所以是事物,全在于内存于事物中的概念活动。概念以其“绝对理念”的普遍必然,内化为世界精神,外化为自然客体,生成精神和自然的世界全体。
在黑格尔哲学的逻辑学中,概念是逻辑的根据。其经典表达是:概念通过自身矛盾性质的对立统一展开,以自身为对象,否定自身和返回自身,从低级阶段变易、过渡、演进到高级阶段,即从概念的存在潜伏,上升到概念的本质设定,进而到上升到理念的主客统一,直达至高的“绝对理念”,显现了一个既辩证的,又形而上学的世界全体创造的从低级形态到高级形态和至高形态的历史动力结构。
对于黑格尔的庞大哲学体系,英国著名哲学家罗素在《西方哲学史》中的评价却不高,认为,黑格尔说得几乎都是错的。对此我们怎么来看呢?
我以为:
第一,黑格尔哲学的形而上学和逻辑学,是一种包罗万象的体系结构,在这种庞大的体系结构中,概念的存在潜伏、本质设定、理念统一,实际上是一种独断设定的玄论体系。这种独断设定的玄论体系中,尽管有不少精辟见解,然并不值得我们用句读的方式煞费苦心地研磨为句句圣律而迷陷其中。
第二,罗素没有能够深邃看出,黑格尔的概念为根据的形而上学和逻辑学,尽管是一种独断设定的玄论体系,但亦有一种内在的牵萦。这个内在的牵萦是:一方面,人类的意识结构是感官知觉和概念思维的联结。其中,概念思维的展开,确实有着一种内化为人类精神能动,外化为人类概念之物创造的特性。黑格尔作为概念思维中的一员,必然受到人类意识结构中的概念思维牵萦;另一方面,西方哲学从逻各斯到逻辑,传统地认为逻辑贯穿于一切事物中,具有生命的理性基质,而这种生命的理性基质实际上只存在于人类意识结构的概念思维中。黑格尔因他玄论的哲学体系遮蔽,则始终没有察觉到自己以概念为形而上学和逻辑学的根据的缘在。
黑格尔以概念为根据的形而上学和逻辑学在哲学上是有重要价值的。当今时代的知识汇集对于我们来说,需要在认识论哲学和主体论哲学的发展中,扬弃黑格尔概念先于一切的玄论,把概念还原为人类意识结构中的符号指称抽象构造,概念思维和概念逻辑是以人类意识结构为界限的,才能真正发掘黑格尔以概念为根据的形而上学和逻辑学的内在价值,以及给我们的教益。
二
综观西方哲学关于逻辑的论述,从古希腊的逻各斯、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康德的先验逻辑,都认为逻辑具有理性的基质。在此基础上,黑格尔的逻辑学,一方面,认为,世界的一切都处在变易、过渡、演进的动态历史进程中;另一方面,这个世界历史进程贯穿着理性基质的概念必然。
一,逻辑的根据是概念。
对于概念,黑格尔有全新之见。黑格尔批判了亚里士多德形式逻辑和康德先验逻辑的知性局限,即把概念看成是没有内容的形式,指出,我们必须把概念理解为另一较高的意义。黑格尔完全不同于形式逻辑把概念看成是没有内容的形式,指出“直到现在的逻辑概念,还是建立在通常意识所始终假定的知识内容与知识形式的分离或真理与确定性的分离之上的”。而是非常突出地认为,概念是充满内容的、自由的、无限创造的形式。
二、概念自身能动的有序过程。
黑格尔的主要见解:
1、逻辑不是独立于概念之外的东西,而是概念自身能动的有序过程。即逻辑是概念从存在的潜在形态,变易、过渡、演进到本质的设定形态,进而从本质的设定形态变易、过渡、演进到理念的主观和客体统一形态,直达“绝对理念”的至高形态,显现逻辑是概念自身能动有序过程的展开。
2、认为形式逻辑有着内容和形式分离的空洞。用黑格尔在《逻辑学》导论中的话来说:“逻辑形式之空洞无物,唯一倒是在于观察和处理形式的方式。… 对于通常所谓质料的那种东西,不需要向远处找寻;假如逻辑空洞无物,那并不是逻辑对象的过错,而是唯一在于把握对象方式的过错。这种思考使我们进而陈述研究逻辑所须要根据的立场。”黑格尔逻辑学认为逻辑的质料就是概念,即概念自身能动的有序过程,因而概念为根据的逻辑就是一种充满内容和形式活力的逻辑。
黑格尔的逻辑学:
一方面,肯定了自亚里士多德创立形式逻辑以来,通过历代学者的细节补充,已经基本完善,为经验和科学提供了思维的规定。同时指出,形式逻辑的规定来自于思维外的经验,是孤立的集合,而不是自身能动的有序过程展开。
另一方面,批判了形式逻辑“非此即彼”的知性局限,这种知性局限要求任何一个概念都必须服从于“非此即彼”的知性规定,形式逻辑的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都是为扬弃矛盾的知性而设置的,是没有矛盾对立统一变易、过渡、演进的辩证法则的。
三,辩证法的提升。
辩证法自古有之。如,古希腊的思辨辩证法。
古希腊思辨的辩证法认为,每一个命题都有它的正题和反题的对立统一。亚里士多德在《工具论》的著述中认为:“显而易见的是,每一肯定命题都有与其对立的否定命题,每一否定命题也有与其对立的肯定命题。这便形成了矛盾 — 肯定命题和否定命题的对立”。在柏拉图的对话录里,苏格拉底围绕“勇敢”、“正义”、“德性”等等的命题,在肯定和否定的层层追究思辨中,力求达到两者统一的更高合题,如,勇敢的更高合题是理性,正义的更高合题是守法,德性的更高合题是知识,等等。美国学者梯利在《西方哲学史》中指出,古希腊的思想认为:“每一事物都在其自身内与其对立面结合。只有这样的对立才使世界成为可能。例如,音乐上的和谐是由于高音和低音的结合形成的,也就是说,是从对立面的统一中形成的”。对于思辨的辩证法,罗素有这样的见解:“辩证的方法只适用于某些问题,而不适用于另一些问题。--- 某些东西显然是不宜于用这种方式来处理的例如,经验科学。比如說细菌传播天病,我們很难认为,这种知识是可以用问答的方法就能够从一个本来对此一无所知的人那儿推引出来的。
黑格尔辩证法和古希腊辩证法的不同是:古希腊的辩证法是思辨的,黑格尔的辩证法则是世界历史的动力结构。
在黑格尔那里,概念以其理性基质的精神能动,在自身矛盾性质的对立统一展开中,以自身为对象,否定自身和返回自身的变易、过渡、演进 — 直达“绝对理念”的世界全体创造。
三
黑格尔逻辑学的不足和缺陷是:
第一,逻辑开端的悖谬。黑格尔一方面认为,逻辑不是单纯的形式,而是而是充满内容的形式;另一方面,又认为,逻辑必须从抽象开端,逻辑之所以要以抽象为开端,在于逻辑的开端不能是一个具体物,含有任何具体内容的对象规定,而抽象正好满足了没有任何具体内容的对象规定。于是,黑格尔极尽思虑地设置了一个全空抽象的“纯有”为逻辑的开端。
然而抽象是何种缘在呢?抽象能否全空呢?当我们考察人类意识结构中的真正概念时,概念缘自于符号指称的抽象构造。在符号指称的抽象构造中,概念有着指称和抽象的双重特征。黑格尔始终没有察觉到,任何一个概念的符号指称的抽象构造,都是建立在指称和对象联结的基础上的,以此赋予对象名称指称和定义指称的抽象构造的内容规定,不管这个对象的内容规定是具体个别的还是统摄共相的。黑格尔以没有任何具体内容规定的全空抽象的“纯有”为逻辑的开端,从一开始就隐含了形式和内容分离的悖谬。这种形式和内容分离的悖谬,造成了黑格尔逻辑学从一开始就陷迷于独断设定的全空抽象的玄论体系,从根基上离开了人类意识结构中的概念逻辑的实在内容,以致英国哲学家罗素认为,黑格尔说的几乎都是错的。
第二,黑格尔没有能够察觉到,既然概念是逻辑的内在根据,具有理性的基质,那么就需要把这个具有内在根据和理性基质的概念,放置于人类意识结构中进行考察和探究,而不能把概念从人类意识结构的界限中分离出去,上升为一种创世光环的“绝对理念”。
在人类意识结构中,概念源自于符号系统介入的指称抽象构造。这种符号系统介入的指称抽象构造,发端于远古时代智人群体的食物分享生活。民以食为天,食物分享生活最为实际地产生了食物分配指称的经验历史需要,并从食物分配对象的指称进一步扩大到食物分配对象外的一切对象的指称,使喉咙里发出的声音成为指称对象的声符。指称在与对象的联结中,赋予对象“叫什么”的名称指称和“是什么”的定义指称,形成种种指称抽象构造的概念,在人脑中生成了以客体为对象的事物认识和以主体为对象的自我意识,发展出了人类意识结构中的概念思维的思想活动、精神能动、实践创造。
第三,黑格尔逻辑学以“绝对理念”为概念的至高形态,设置了一个“绝对理念”的世界全体创造。“绝对理念”的设置使得黑格尔始终没有能够察觉到概念的创造,应实在地还原为人类意识结构中的概念创造,这种人类意识结构中的概念创造,既造就了人类的精神能动,又造就了人类的概念之物,其逻辑过程是:
1、通过符号系统的指称抽象介入,生成直观到抽象和抽象之抽象的两大概念类型,形成人类意识结构中的概念思维;
2、通过概念为材料的抽象之抽象建构,生成种种超越自然和现实的概念虚构,形成人类的思想活动和精神能动;
3、精神能动地把种种概念虚构反馈于经验实证的制作和求取,以思想和经验的统一,从自然之物利用上升到概念之物的创造;
4、从感性表象到概念建构,概念建构返回感性表象,感性表象再概念建构的无限循环深化和扩展的提升,形成充满内容的、无限创造形式的人类意识结构运动。
第四,黑格尔的概念学说:一方面,认为概念是一种充满内容的、无限创造的形式;一方面,又认为概念自身能动的有序过程,以“绝对理念”为至高地完成世界全体的终极创造。这种“绝对理念”的终极创造,好比现代理论物理学把自然和生命的创世归结于一个“宇宙大爆炸”的终极模型,形成了辩证法与终极创造和终极模型的悖谬,则是需要我们时刻注意,以哲学的批判,把辩证法从“绝对理念”的终极创造和终极模型中解放出来。
四
综观黑格尔逻辑学的概念学说,可汲取的思想精髓和教益是:
1、提出了一种全新的概念理论。黑格尔在《小逻辑》中批判了形式逻辑来自经验规定和非此即彼的知性局限,阐述了“概念是无限的有创造性的形式,它包含一切充实的内容在自身内,并同时又不为内容所限制或束缚”,“概念的形式乃是现实事物的活生生的精神,现实的事物之所以真,只是凭借这些形式,通过这些形式,而且在这些形式之内才是真的”。指出“这些形式本身的真理性,以及它们之间的必然联系,直至现在还没有受到考察和研究”。黑格尔在《小逻辑》第一版序言中说:“本书的陈述却不是这样,而是要揭示出如何根据一个新的方法去给予哲学以一种新的处理,这方法,我希望,将会公认为唯一的真正的与内容相一致的方法。”我以为黑格尔的哲学批判精神和新视角是可贵的,今天我们探究人类意识结构中的概念思维和概念逻辑,需要黑格尔的这种哲学批判精神和哲学处理方法的。
2、提出了概念为根据的逻辑学说。黑格尔阐述了逻辑的根据和质料是概念自身能动的有序过程。这种概念为逻辑根据的学说,完全不同于缺乏自身能动有序过程的形式逻辑,开启了逻辑学的新发展。这种逻辑学的新发展,就今天来说,就是要探究人类意识结构中的实实在在的概念逻辑。
一方面,比较形式逻辑和概念逻辑:
形式逻辑所谈论的概念内涵和外延、概念种类、定义、命题、判断、推论、归纳、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逻辑、真假值等等,都是外在的经验规定,这些规定之间并不具有以概念为根据的自身能动展开的有序过程。
概念逻辑则通过以概念为根据的自身能动的有序过程展开,形成符号指称、概念生成、概念虚构、概念创造、概念统摄的诸环节和规则,绽出了符号指称抽象构造,事物认识和自我意识,直观到抽象和抽象之抽象的两大概念类型,思想活动和精神能动,概念虚构反馈经验实证的制作和求取,思想和经验的统一,自然之物利用到概念之物创造,人类意识结构的基本运动等等。显现了概念逻辑是比形式逻辑更高的逻辑形态,当代逻辑学的发展应从形式逻辑走向更高的概念逻辑。
另一方面,当代电脑科技的发展,要求电脑智能走向与人类智能的聚合,实现人脑和电脑间的“脑机接口”。这就需要在电脑中进行自身能动的概念逻辑开发和应用,而这恰恰是缺乏自身能动的形式逻辑无能为力的。这亦带来了一种科技时代的契机,赋予哲学和科学协同的新使命:以哲学创新,推动逻辑学的发展,从缺乏自身能动的形式逻辑走向自身能动的概念逻辑;以科学创新,在电脑中改变程序逻辑的外在设定,以概念逻辑自身能动的芯片和编程,使电脑获得概念思维的功能,实现人脑和电脑间的概念思维的“脑机接口”,推动人类意识结构的更高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