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广州民事律师-山东: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的咨询
律师解答:
山东: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的咨询
杨女士:我和老公有一套房产,证上的产权人是我儿子的名字,房款都是我们夫妻二人付的,如果我和老公离婚,在儿子名下的那套房产是否也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马律师:你们不可分割你儿子名下的房产。虽然购房款是你们夫妻付的,但既然该房产的产权人是你们的儿子,即当时你们夫妻二人将该房产赠与给了你们的儿子,按你描述的情况,你们的赠与行为已履行完毕,无法再撤销。
谢女士:我与现任丈夫均属二婚,现任丈夫有一套房子,其前妻户口一直不迁走,我很担忧,怕以后房屋拆迁有麻烦,请问该如何处理
马律师:户口迁移问题涉及相关行政部门的审批制度,属于行政管理范畴,因此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迁户口行为不属于法院管辖的范围,建议找派出所咨询或与其前妻协商。当然,如果双方事先就户口迁移有约定的,则属于合同纠纷,谢女士的现任丈夫可以对方违约为由,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可作为民事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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