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厦门民事律师-农业户口能生二胎非农业为什么不能
律师解答:
这个要视情况而定。每个省具体的规定可能有不同。你可以找来所在省的计生文件看一下这方面的内容。
比如按照山东的有关规定,就是这样:
特殊情形十四项, 符合条件可再生。
一 夫妻双方均独生, 户籍无论乡或城。
二 一孩鉴定非遗病, 正常劳力难育成。
三 曾患不孕不育症, 收养一孩孕成功。
四 少数民族夫妻同, 政策支持民族兴。
五 连续五年下矿井, 只有一孩是女童。
六 夫妻共育一雏凤, 远洋捕捞五年盈。
七 一方非疑残疾重, 独女相伴家境窘。
八 烈士子女为独生, 伤残军人二乙等。
九 再婚一方有一孩, 另外一方未曾生。
十 二人子女随前偶, 新组家庭膝下空。
下列适用农村户, 农林鱼牧主收入。
十一 男上无儿女家门, 只限一女能照顾。
十二 定居海岛天水间, 海岛且不连内陆。
十三 只生一孩是千金, 母女五年农村度。
十四 兄弟两人以上户, 生育条件一人符,
他人无法再生育, 只有一孩养子无。
申请二胎年龄限, 初育年龄二十五,
女方再育满三十, 间隔生育利孺母。
切记办理生育证, 办事处和乡政府。
至于制定这个规定的原因,我觉得是因为农村需要壮劳力从事农业活动。
其他人还看了:
★ 孩子上户口一定要在女方户口本上吗?
★ 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要买社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