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九条 之一【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怎么写?
1、首部应当写明:
(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2、正文应当写明:
(1)诉讼请求;
(2)事实与理由;
(3)证明损失的证据等。
诉讼请求,应当写明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事实,应当写明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情况。理由,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写明为什么应当电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民事责任。证明损失的证据,应当一一列明名称、种类及来源。
3、尾部应当写明: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2)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份数;
(3)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者盖章;
(4)具状时间。
三、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英雄或者烈士都是为国家及人民做出了巨大贡献的,所以,维护英雄或者烈士的名誉荣誉不能仅依靠于民众的道德约束,上升到法律层面是很有必要,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被判刑的情况下,家属也可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