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参加一份工作之前都会有前三个月的试用期,在这个试用期间可以选择离职或者继续转正工作,这个选择都是由劳动者自行决定。那么,试用期三个月内辞职手续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知识网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试用期三个月内辞职手续
1、至少提前一个月申请。
2、等待人事部将该岗位人员招聘到位。
3、和该岗位新员工进行工作内容交接。
4、签离职单,由你部门领导和公司跟你接触的各部门领导签字确认。
5、自签字之日起算,正式离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正式离职后,若有社保或公积金等手续需和离职单位人事部沟通办理,如公积金转移单用于公积金转移等。
二、辞职报告的写法
(一)标题,在第一行中间写“辞职书”三个字,或写“辞去×××工作”等字样。
(二)称谓,在第二行顶格写任职单位负责人姓名。
(三)正文,写明辞职的原因,辞去什么职务,什么工作。
(四)结语,在正文后面写表示歉意的语句。
(五)署名、日期,在正文右下方写上辞职人的姓名,在署名下面写具体的年、月、日。
三、辞职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辞职是指职工根据劳动法规或劳动合同的规定,提出辞去工作从而解除劳动关系。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辞职是指由国家权力机关依法选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国家权力机关提出辞去当选职务的行为。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辞职,由常委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常委会决定接受辞职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
辞职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双方约定的超过30天的提前通知期的规定,则在劳动者通知30天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解除。
决定辞职后就需要按照公司的辞职流程去进行处理,把工作岗位对接的工作对接好。以上就是法律知识网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试用期三个月内辞职手续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知识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