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家长对孩子要“三尊重”
家长对孩子成长作用巨大。做个好家长,不能强迫孩子绝对服从自己,而要充分尊重孩子,力求做到“三个尊重”。
第一,尊重孩子的自尊心。自尊心是孩子极为可贵的心理品质,是他们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内在动力。损害了孩子的自尊心,就会大大降低家庭教育成效,甚至教育失败。
青少年正处在自我意识急剧发展的时期,具有极强的自尊心。尊重孩子的自尊心,实质是对孩子人格的肯定和敬重,孩子在成长中出现缺点、错误在所难免,家长要正确对待、正确处理孩子的过失。对孩子严格要求是对的,但一定要严而有理,严而有方,严而有度,严而有爱,千万不能出格越界。
第二,尊重孩子的自信心。自信心是自尊心的必然表现,它支配着人的行动,在孩子成长中有着重大的意义。尊重孩子的自信心,是教育孩子的有效方法。
孩子的成长阶段是孩子的自我认识阶段,其自信心主要表现在愿意在别人面前表现自己的思想、能力和性格,敢于大胆发表自己的意见,敢于正视自己缺点和错误。
尊重孩子的自信心,就要信任孩子,因为信任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尊重,具有特殊的教育功能。孩子渴望得到家长的信任,因为这种信任是对孩子的思想、品德、意志、智慧、才能的充分肯定,也就是对孩子个人的承认。
尊重孩子的自信心,要坚持客观、公正、发展地评价孩子,善于发现孩子身上的积极因素,不能总是抓住孩子的消极方面不放。尤其要注意发现孩子的闪光点,适度表扬激励,帮助孩子树立自信心。
第三,尊重孩子的个性。个性是指一个人相对稳定的心理特征,构成个性的主要成分是兴趣能力,气质性格。
一个家庭如果有几个孩子,可能几个孩子个性各异。尊重和发展孩子的个性,要把孩子的不同个性看作是正常的、合理的,要喜爱、尊重和信任具有不同个性的孩子,即使个性特殊,也要主动地亲近他,并为孩子的个性健康发展创造条件。
现在多数家庭的孩子都是独生子女,有的家长常常对孩子说“我像你这样大的时候怎样怎样”,“我的爱好如何如何”,这些可能对孩子产生好的影响,但也可能让孩子丧失个性,甚至对家长产生逆反心理。家长不能以个人的好恶衡量孩子的兴趣爱好,必须尊重孩子的正当兴趣爱好,使孩子的个性得到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