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报
2022年9月10日,贵溪市天禄镇发生一起强奸案。公安机关接警后迅速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抓获,目前已依法对其刑事拘留并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针对网传受害人父母在方舱隔离,警方查明受害人父母从未进过方舱。警方呼吁:不信谣、不传谣、不编造传播涉及受害人隐私信息,避免对受害人造成二次伤害。公安机关将坚决从严从快惩处侵害妇女儿童违法犯罪行为。
贵溪市公安局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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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知名自媒体“陆火Media”发文称,自己收到爆料,“江西鹰潭贵溪市天禄镇流桥村,一名12岁的女童在家中,遭该村党支部书记刘亮宗强奸。”
消息一经发布在网络上引发轩然大波,不少网友对52岁村书记刘亮宗的兽性表示强烈愤慨,“特殊时期犯罪,罪加一等,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爆料称,在网络上流传的村民聊天截图显示,被刘亮宗强奸的12岁女童“回家后一身血”,经家人询问后得知被强奸,其时她的父母正在方舱被隔离,得知消息后,甚至要冲出方舱,但被拦住了。
此前,江西鹰潭贵溪因为隔离方舱条件恶劣多次冲上热搜,一些没有完工的毛坯房放个板子,席地而睡就是隔离方舱,让人难以忍受。
万万想不到,刚刚12岁的孩子竟然能够遭到52岁村支书强奸,这样的行为如果属实,简直罪不可赦。
不过,根据贵溪公安最新通报,2022年9月10日,贵溪市天禄镇确实发生一起强奸案。但“针对网传受害人父母在方舱隔离”一事,“警方查明受害人父母从未进过方舱”。
通报称,公安机关接警后迅速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抓获,目前已依法对其刑事拘留并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按照“陆火Media”梳理发现,公号“鹰潭民盟”曾在2021年12月24日发布的一篇名为《民盟市委会赴贵溪市流桥村开展平安建设调研》的文章,称赞“流桥村平安建设工作”。文章称,“2021年11月22日,民盟市委会主委胡梦莉带队前往贵溪市流桥村开展平安建设调研。流桥村支书刘亮宗陪同调研。”
文章写道,“胡梦莉对流桥村目前的平安建设工作表示了肯定,希望流桥村今后能够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和社会治理示范创建工作。”
匪夷所思的是,几个月后,因“平安建设工作”受到民盟市委会主委胡梦莉点赞的流桥村,就被曝出村支书刘亮宗强奸幼女一事,简直是赤裸裸打脸。
有网友还发现,9月4日,在公号“鹰潭人大发布”中,一篇《人大战“疫”|人大代表抗“疫”进行时(二十)》的报道中出现过刘亮宗的名字,称赞他“始终坚守在抗疫一线”,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疫情,贵溪市人大代表刘亮宗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第一时间组织村干部做好核酸检测、通知宣传和消毒消杀等工作,坚持“应检尽检、应管尽管、应隔尽隔”,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进行。
文章称,“他每天在村组卡口带班值守,排查全村人口流动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以实际行动践行人大代表的初心使命和责任担当。”
至于这个刘亮宗是不是网传强奸少女的村支书尚不得而知,但“鹰潭人大发布”却主动将赞美刘亮宗的《人大战“疫”|人大代表抗“疫”进行时(二十)》一文删除,而一到二十六篇系列文章依然存在,唯独刘亮宗这条被删除。
另外,刘亮宗还有一个身份,那就是贵溪流桥力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而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天禄镇流桥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由流桥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100%控股。
“陆火Media”称,拨打流桥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的工商登记电话,询问对方“是否刘亮宗”,接电话的男子显得非常生气:“你才是刘亮宗!我跟那个强奸犯有什么关系?”该男子称,他是流桥村原主任,目前已经退休了,“刘亮宗已经被抓起来了,他强奸少女!”他还称,刘亮宗强奸幼女,是在中秋节(9月10日)当天中午,“那个人成了人渣!我气都气死了!要求法律严惩!”
“陆火Media”通过贵溪市妇联获悉,“目前妇联已经掌握相关情况,公安部门已经介入,被侵犯的女童目前在医院”,“涉案村支书刘亮宗目前已经被羁押”。
52岁的刘亮宗强奸少女,这简直是颠覆人伦,扭曲人性,道德沦丧,也是对法律的践踏。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刘亮宗将魔爪伸向了幼女,其行为简直令人发指、人神共愤,是对法律的亵渎和践踏,完全够得上“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条款,完全符合“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情形,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亦不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