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流动儿童生存现状堪忧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3年中国农村外出务工的劳动力达到1.139亿人。随着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全家流动的状况日益普遍,随同这些父母进入城市的儿童也日益增多。根据“五普”资料,全国流动儿童共有1982万人。从流动人口的家庭经济收入状况来看,有占三分之一的家庭处于城市贫困人群的范围内。流动儿童不仅饮食、居住条件差,更难以负担高额的教育费用。由于公立学校收费标准不统一,普遍存在违规收费现象,流动儿童进入公立学校就读,除了缴纳规定的书杂费用,还要比本地学生多交借读费用。虽然北京市降低了借读费的收取,但北京公立学校的实际收费,远比教育部门规定的收费高。各学校巧立名目的收费,最普遍的是捐资助学费或赞助费,这使得出卖廉价劳动力的低收入打工群体的家庭难以负担。
流动儿童在公立学校就读,除了经济因素,还面临着其他的困难。如:可接受孩子上学的学校太少,特别是要进入公立学校,不但要有经济做后盾,同时还要寻求一定的社会关系才能进入。此外,流动儿童的家长因工作繁忙,特别对小学阶段的儿童,他们往往无法亲自接送孩子上学。而公立学校,离流动人口社区有一定距离,因此上学路上交通不安全成为家长特别是母亲所关注的问题。而且,进入学校后,部分儿童还面临着学习跟不上、语言和生活习惯不适应及本地教师、同学、家长歧视等等困难。流动儿童的健康与教育亟待关注
为切实保护流动儿童接受教育和卫生保健的合法权益,国务院办公厅在2003年9月转发了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形成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多部门共同解决流动儿童受教育问题的格局。各地医疗卫生系统也相继从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明确社区在流动人口管理中的基础性地位、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健康教育、降低流动人口接受妇幼保健服务的经济门槛、积极营造关心尊重流动人口的社会环境等方面进行积极的工作,部分地区已经初现成效。
专家们呼吁,流动儿童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该问题的解决需要宏观、区域和微观的相互匹配,需要从社会而不是某个具体系统的角度、需要从国家或一个区域而不是从一个服务机构或管理部门的角度对流动儿童进行系统的分析和研究。只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才能从根本上保障这些孩子的健康成长并使之接受更好的教育。建立权益保障长效机制是关键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韩嘉玲认为,各地建立长效机制是破解儿童权益保障难题的关键所在,要将流动人口纳入政府的日常工作中,建立以常住人口为依据的户籍管理体制等一系列的新管理体制。
从根本上讲,要认识到流动儿童将成为城市未来的主人,他们的发展与成长将关系到城市长远的整体发展水平。各级政府应打破现行以户口为依据的户籍管理体制,建立以常住人口和现居住人口的户籍制度为依据的管理体制。各级政府不仅应为户籍人口服务,也应将非户籍人口(流动人口)纳入其日常管理与服务范围之内。特别是在基础教育方面应将流动儿童就学纳入本市公立学校招生计划。
建立多部门合作以完善流动人口工作的运作机制。流动儿童所涉及的生存、教育与权益等方面,往往不是一个地区的行政部门能够解决的,还涉及教育、公安、物价、工商、计划生育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探索及协调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进行有关流动儿童的工作,通过部门间的各种合作形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使流动儿童能够得到平等生存与发展的机会与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