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师大一年级数学上册知识点汇总
第一单元 生活中的数
1、20以内的数字会读会写。
(1)顺数:从小到大的顺序0、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
(2)书写:
(3)倒数:从大到小的顺序20、19、18、17、16、15、14、13、12、11、10、9、8、7、6、5、4、3、2、1、0。
(4)单数:1、3、5、7、9、11、13、15、17、19。
(5)双数:2、4、6、8、10、12、14、16、18、20。
(6)五个五个数:5、10、15、20。
2、两位数。
(1)我们生活中经常遇到十个物体为一个整体的情况,实际上十个“1”就是一个“10”,一个“10”就是十个“1”。
例如:
19里有(1)个十和(9)个一。另一种说法是:19里有(19)个一
20里有(2)个十;20里有(20)个一。
(2)在计数器上,从右边起第一位是个位;从右边起第二位是十位。个位上有几颗珠子表示几个一;十位上有几颗珠子表示几个十。
例如:
16:个位上是6,表示6个一,十位上是1,表示1个十。
20:十位上是2,表示2个十,个位上是0,表示0个一。
(3)数字的读作和写作。
例如:19:读作:十九,写作:19。
3、给数字排队。
5、9、6、15、10、3、20、14、17,
从大到小的顺序排列是:20、17、15、14、10、9、6、5、3。
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是:3、5、6、9、10、14、15、17、20。
做题时最好是写一个数字,划去一个,这样可以避免重复。
4、比较两个数的大小。
例如:
19比11大,写作:19>11,读作:19大于11。
12比17大,写作:12<17,读作:12小于17。
5、“比”字的用法。
看“比”字的后面是谁,比几大1就要在几的基础上加1,比几小1就要在几的基础上减1。
例如:比9小5的数是(4),比2多7的数是(9)。
6、几和第几。
■□◆◇▲○●▲△■□◇●○□
观察图,说说有几个图形?从左数第几位是什么?从右数第几位是什么?把左边几个圈起来;把右边第几个圈起来。
例如:
观察图,说说有几个图形?从左数第7位是什么?从右数第5位是什么?把左边3个圈起来;把右边第11个圈起来。
答:有18个图形,从左数第7位是,从右数第5位是◇,把左边3个圈起来,把右边第11个圈起来。
此类知识点要分清左右,同时确定方向;知道几个和第几个的区别。
7、相邻数。
谁的前面是几,谁的后面是几,谁再添上几就是几,谁再去掉几就是几,与谁相邻的数是几和几。
例如:
9的前面是8,9的后面是10,9再添上2就是11,10再去掉1就是9,与9相邻的数是8和10。
第二单元 比较
1、比较两个事物的大小、多少、长短、高矮、轻重等。
要以其中的一个事物作为参照,或者说以其中的一个事物作为标准,然后再比较,这样就能说另一个事物比作为标准的那个事物大或者小、多或少。
比较长短:常用的方法注意要一端对齐,也可以采用数格比较,或对称比较。
比较高矮:注意在同一平面上去比较。
比较多少:运用一一对应原则。
比较轻重:大部分都会有一个平衡作为参照,重的一侧在下,轻的一侧在上,有时也会根据数量的多少来判断轻重。
2、三个事物比较,可以先两个两个的比较。然后根据比较的结果,得出三个事物比较的结论。
例如:A比B重,B比C重,那么可以得到A比C重。A最重,C最轻。
A比B重,A比C重,只能得到A最重,还要比较B和C,才知道谁最轻。
第三单元 加与减(一)
加法:把两个数合并成一个数的运算。(在做应用题时,常见的词是“一共是多少、总共是多少”)
加数+加数=和
例如:15+4=19中,15和4是加数,和是19。
减法:从一个数量中减去另一个数量的运算。(在做应用题时,常见的词是“剩下多少、还剩多少”)
被减数-减数=差
例如:17-5=12中,17是被减数,5是减数,差是12。
(一)熟记表内加法和减法的得数。
(二)知道以下规律
1、加法
(1)两个数相加,保持得数不变:如果相加的这两个数有一个增大了,则另一个数就要减小,且一个数增大了多少,另一个数就要减少多少。
(2)两个数相加,其中的一个数不变,如果另一个数变化则得数也会发生变化,且加数变化了多少,结果就变化多少。
(3)两个数相加,交换它们的位置,得数不变。
2、减法
(1)一个数减去另一个数,保持减数不变:如果被减数增大,结果也增大且被减数增大多少,结果就增大多少;被减数减小,则结果也减小,且被减数减小多少,结果也减小多少。
(2)一个数减另一个数,保持被减数不变:如果减数增大,结果就减小,且减数增大了多少,结果就减小多少;如果减数减小,则结果增大,且减数减小了多少,结果就增大多少。
(3)一个数减另一个数,保持得数不变:被减数增大多少,减数就要增大多少;被减数减小多少,减数也要减小多少。
(三)整 理 与 复 习10以内的加减法
第四单元 分类
1、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所属的类别,根据这些类别将同类的事物分在一起就是分类,而这些类别就是我们分类的标准。体验分类结果在单一标准下的一致性和不同标准下的多样性。
例如如:△△●●●△●●△△●
按形状分:1、△ 2、3、●
按颜色分:1、有颜色 2、没有颜色
2、分类的步骤和方法。
(1)给定标准:当已知分类标准时,我们只需要判断所给的事物是属于哪个类别的,然后将同一类的事物放在一起即可。
(2)未给定标准:当有很多物体摆在面前,让我们自己确定类别分类时,应首先观察每个物体都有什么样的特点,把具有相同特点的特点的物体放在一起,表示同一类,而这些特点就是分类的标准。
(3)分类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我们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分类,可以根据物体的形状、颜色、作用等将物体分类。
3、常见题型有:
(1)把同一类的物体圈起来。
(2)同类的物体画符号“○”“√”。
(3)同类的物体序号填在一起。
第五单元 位置与顺序
1、前后---(前后的位置关系)
(1)注意用前、后等词语描述物体的顺序与描述物体的准确位置两者之间的区别。
(2).注意让学生会用前、后等词语描述物体的相对位置。
2、上下---(上下的位置关系)
(1)在具体的情境中理解“上下”的相对性。
(2)能用语言表达实际情境中物体的“上下”位置关系。
3、左右---(左右的位置关系)
(1)能用语言描述物体的左右位置关系。
(2)能在情境中体会左右位置的相对性。进一步再体会:两人如果面向同一方向,他们所看到的左右位置与顺序是一致的;如果面对着面,他们看到的左右位置与顺序是相反的。
4、教室---(前后、上下、左右综合应用)
第六单元 认识图形
(一)立体图形
1、长方体
形状是长长的,有6个平面,每个面都和与它对应的那个面相等,有些面是一样的,有些面是不一样。
2、正方体
正方体四四方方的,它也有6个平平的面,它的边也是直直的。而且它的棱都是一样长,每个面都一样大,无论怎么平放在桌子上,它的高矮都是一样的,用它可以画出正方形。
3、圆柱体
圆柱就像一根柱子。它有上下两个圆圆的面,而且大小一样,用它可以画出圆形;另一个面是弯曲的,我们把弯曲的面放在桌子上就可以滚动它。
4、球
圆圆的,可以滚来滚去的就是球。
(二)平面图形
1、长方形:四条边,两条长边相等,两条短边相等。
2、正方形:四条边,而且一样长。
3、圆形:没有角。
4、三角形:三条边。三棱柱可以画出三角形和长方形。
第七单元加与减(二)
(一)掌握20以内进位加法的计算方法--- “凑十法”
“凑小数,拆大数”,将小数凑成10,然后再计算。
例如:4+8(4+6=10,8可以分成6和2,10+2=12)
“凑大数,拆小数”,将大数凑成10,然后再计算。
例如:9+5(9+1=10,5可以分成1和4,10+4=14)
掌握上面的一种即可。
(二)20以内不进位加法和不退位减法:
11+6(个位相加,1+6=7)11+6=17
15-3(个位上够减,5-3=2)15-3=12
3、加强进位和不进位、及不退位的训练。
4、看图列式解题时候,要利用图中已知条件正确列式。常用的关系有:
(1)部分数+部分数=总数:这时?在大括号下面的中间。
(2)总数-部分数=另一个部分数:这时?在大括号的上面一边。
(3)大数-小数=相差数:谁比谁多几,或谁比谁少几。
(4)原有-借出=剩下:用了多少,求还剩多少时用。
第八单元 认识钟表
认识钟表
会认读整时、半时、整时过一点或差一点到整时这四种时间。
1、整时:分针指着12,时针指着几就是几时整。
分针指着12,时针指着1就是1时。1:00
分针指着12,时针指着6就是6时。6:00
2、半时:时针指1和2的中间,分针指6就是1时半。1:30
时针指3和4的中间,分针指6就是3时半。3:30
时针指4和5的中间,分针指6就是4时半。4:30
时针指6和7的中间,分针指6就是6时半。6:30
半时的时候,分针一定指6,时针指在两数字中间,如时针指的是一个数,则这个时刻是错误的。而分针指在12附近,时针马上指着准确的数字,此时是大约几时整。
如果时针和分针并没有正对着钟面上的数,而是稍微偏了一点,像这种差一点不到几时,或是几时刚刚过一点,我们就不能说正好是几时,而应该说“大约是几时”。
北师大一年级数学上册期末考试卷
参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