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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民事律师-家庭主妇离婚时还能争取抚养权吗?

问:上海民事律师-家庭主妇离婚时还能争取抚养权吗?

律师解答:

家庭主妇离婚时还能争取抚养权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家庭主妇离婚时能要孩子的抚养权。离婚时,父母对子女抚养权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将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即使女方是家庭主妇,也能得到子女的抚养权。已满两周岁的子女,人民法院会根据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最有利于子女的判决,只是女方是家庭主妇,没有固定收入,恐得很难得到子女抚养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家庭主妇离婚时还能分财产吗?

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哪怕女方是家庭主妇,在离婚的时候也需要进行分配共同财产。而分配的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如何进行分配,如果不能协商联系的话,可以进行起诉分配,起诉分配的时候法院会进行平均分配,然后再细分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家庭主妇离婚时能要补偿吗?

我国法律规定了家庭主妇离婚时可要求补偿的法定情形,即家庭主妇全职照顾家庭、不外出工作,对于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情况。这种情形下为了保证妇女的权益,我国法律规定,在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形下,家庭主妇在离婚时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支付相应补偿,数额可协商。如果双方经过协商不能就补偿数额达成一致,则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补偿数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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