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北京民事律师-继承的遗产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吗?
律师解答:
继承的遗产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吗?
继承的遗产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可能是个人财产。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遗产,如果立遗嘱人明确规定遗产归夫妻一方所有,或者夫妻双方有过财产约定的,财产归一方所有;其他情形为夫妻共同所有。婚前继承的遗产归一方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妻子可以参与遗产的继承吗?
继承遗产妻子不一定有份。如果是丧偶儿媳,并且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法律规定可以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但是如果有遗嘱,则应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如果遗嘱中没有将儿媳作为遗产继承人,则是不能继承遗产的。法律规定对于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的遗产不够还债怎么办?
继承的遗产不足偿还债务的办法如下:
1、如果亲人过世了,继承人继承了其遗产,则需要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
2、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时,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3、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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