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英语: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 IOC),国际性的、非政府的、非营利的且具有法律地位的世界奥林匹克运动最高权力机构。简称国际奥委会。近代体育的兴起,促使希腊人产生了恢复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念头和行动。德国一批学者对古代奥林匹亚遗址的发掘,对古代奥运会有了更多的了解,从而更加激起了人们恢复奥运会的愿望。1894年6月23日,由法国人顾拜旦发起,在巴黎成立奥林匹克运动会国际委员会。参加成立大会的国家有:英国、美国、瑞典、西班牙、意大利、比利时、俄国和希腊等12个国家,正式代表79人。成立后总部设在巴黎。1901年正式更用现名,1915年总部迁至瑞士洛桑。
国际奥委会对奥林匹克运动会拥有一切权力,只有国际奥委会有权选择和决定举办奥运会的城市。国际奥委会管辖奥林匹克运动。奥林匹克运动的宗旨是:在奥林匹克理想指导下,鼓励组织和发展体育运动、体育竞赛;促进和加强各国运动员之间的友谊;保证按期举办奥运会。
国际奥委会挑选它认为有资格的人为委员。委员须懂英语或法语,其居住国应有被国际奥委会承认的国家奥委会,委员应是该国公民。一般说,每个国家只能有1名委员。大国及举办过奥运会的国家最多可有2名委员。国际奥委会委员是国际奥委会在委员所在国家的代表,而不是这些国家派往国际奥委会的代表。委员不得接受政府或任何组织的指示和影响。国际奥委会委员退休年龄,一度为满80岁。1999年12月12日国际奥委会第110届全会决定,委员任期8年,可以连任。但此次全会和以后当选的委员,年满70周岁时必须于当年年底退休。全会前(1999年12月11日大会开幕前)当选的委员退休年龄仍为80岁,其中1966年前当选委员也仍为终身制。
国际奥委会从其委员中选出主席1人,副主席4人,执行委员10人,组成执行委员会。主席任期8年,连选时可再任4年。副主席任期4年,一届任满后,至少经过4年的间隔才能再被选任此职。执委任期4年,在任满的当年不得连选连任。
执行委员会负责管理日常事务,但具体工作由执委会任命的主任处理。执委会会议由奥委会主席召集。
国际奥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经主席决定或超过半数的委员提出书面要求可召开特别全体会议。至2008年8月已举行了120次全体会议。全会为国际奥委会最高权力机构。
国际奥委会与各国国家奥委会间仅有相互承认的关系。只有获得国际奥委会承认的国家奥委会才有权派队参加夏季和冬季奥运会的比赛。根据国际奥委会章程规定,国际奥委会只承认在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或一块领土上负责管理奥林匹克运动的自主的奥林匹克委员会。至2004年被国际奥委会承认的国家和地区奥委会有199个。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是国际奥委会承认的国家奥委会。
国际奥委会与其他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之间也是承认与被承认的关系。只有被国际奥委会承认的单项体育组织,其所辖运动项目才有可能被列入奥运会比赛项目。至2004年被国际奥委会承认其所辖项目已列入奥运会正式比赛的单项联合会有35个,其中奥运会(夏季)的为28个,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为7个。
国际奥委会执委会不定期地同各单项体育联合会举行会议;每两年同各国国家奥委会至少举行一次会议。在一定的时期,国际奥委会召集奥林匹克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