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放贷延迟合同违约谁承担
银行放贷时间过长导致逾期支付剩余房款的,合同约定如何处理的,按照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一般银行贷款迟延的风险由买家承担,但如果确实是买方无法预料的政策原因导致的,属于非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那么买家可不用承担违约责任;购房者在买卖合同中对于贷款部分房款的支付期限应约定为以银行实际放款期限为准,不宜约定为确切的时间。
二、买房人签订后违约该怎么办
按照约定全面履行房产买卖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对于确不能继续履行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其中房屋涨跌损失的确定,可参照以下方式:
(一)双方协商确定的,从其约定:
(二)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
1、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涨跌损失;
2、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审理中房屋的涨跌情况等,合理确定。
三、办理银行贷款需要准备资料
1.效身份证件;
2.住户口证明或效居住证明及固定住所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银行流水;
5.收入证明或资产状况证明;
6.征信报告;
7.贷款用途使用计划或声明;
8.银行求提供其资料
四、银行贷款需要条件
1、满18周岁具完全民事行能力、城镇居民住户口或合效居民身份证明银行贷款要求贷款龄般18-60岁间;
2、稳定合收入款付息能力;
3、贷款银行要求其条件
买房的时候签署合同一定要考虑到银行贷款的延迟情况。如果合同没有说明的一般是默认卖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所以说签署合同的时候要注意,不要把贷款支付的房款的支付日期定位确切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