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安置农业人口的生活,国家在征用土地时,会为农业人员进行安置补偿。那么人员安置补偿标准有哪些?修路占用耕地怎么补偿?征地补偿标准中的费用项目有哪些?针对以上疑惑,法律知识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人员安置补偿标准
(一)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对征地农转非人员采取社会保障与货币相结合的方式安置。
(二)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具备条件的成员,可享受安置。
(三)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年龄,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之日为基准日,以公安部门登记的年龄为准。
(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耕地或土地依法被全部征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一)至(五)项的人员全部农转非并享受安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依法被部分征收的,按人随耕地走的原则,在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一)至(五)项的人员中确定的农转非人员并享受安置,农转非人员安置数为征收耕地面积除以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收土地前人均占有耕地面积。
(五)未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以货币方式安置;每名安置人员的安置费用按照征地时被征地农转非人员人均分摊的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之和计算;其人均分摊的土地补偿费由征地单位在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所得的土地补偿费中直接抵扣支付给个人,人均分摊的安置补助费由征地单位核算并直接支付给个人。
(六)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所需资金由被征地农转非个人、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政府共同承担。
二、修路占用耕地怎么补偿
修路占地按下列标准补偿:
(一)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二)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三)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三、征地补偿标准中的费用项目有哪些
(一)土地补偿费是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二)青苗补偿费是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三)附着物补偿费是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四)安置补助费是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您对人员安置补偿标准的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一般情况下,国家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通常是对征地农转非人员采取社会保障与货币相结合的方式安置。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知识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