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出现之日计算问:劳动纠纷出现之日计算律师解答: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1)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工资支付纠纷,用人单位...(展开) |
热闻(分页) 总计(18078)篇
劳动纠纷出现之日计算 |
用孩子的保险去贷款对孩子有什么影... |
告别人诽谤如果110管用吗 |
案件立案后可以进行财产转移吗 |
未满16周岁被盗盗需要判刑吗 |
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2017 |
试用期内辞退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
试用期辞职有没有影响 |
请求支付二倍工资差额的赔偿金的时... |
请病假扣绩效工资吗? |
请问两高关于非法拘禁罪的司法解释 |
未确定产权的房屋可以转让吗 |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怎么过户? |
我父亲有污点对公务员政审有影响吗 |
离婚了农村户口可以分户吗 |
办结婚证怎么补办 |
阳光房算违建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约定履行部... |
起诉离婚为什么法院不立案 |
车主任免责协议有效吗 |
哪些法律法规规定房屋产权归属房产... |
哪些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 |
哺乳期如何判离婚? |
商检失职罪是怎么判定的 |
商标变更需要多长时间,商标变更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