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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拆迁补偿方案怎么办?补偿方案不合理怎么维权

时间:2022-05-22 21:32:39 热传 我要投稿

现如今我们国家正在不断的前进之中,国内很多地方也在国家稳定发展的大环境下,努力的发展和建设着,在人民政府相关政策的支持下,顺利的开展了房屋拆迁和土地征收等建设工程,而在征收拆迁的过程中,拆迁补偿方案也是被征收人最为关心的,往往也是这部分引发的一些争议和纠纷,那么在拆迁工程实施的同时,被拆迁人对补偿方案不满意应该怎么办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由上述条例来看,可以知道的是,被拆迁人对补偿方案不满意的时候,应当先和拆迁方进行沟通,但是如果仍然不能达成统一认知时,被拆迁人可以通过申请听证会的方式,来争取自己满意的补偿方案,但是也是存在听证会也无法解决的情况,被拆迁人若是遇到了可以申请复议或者诉讼,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复议和诉讼的期限,一般被拆迁人有权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法律规定的申请日期超过60日的除外。

在现实生活中,拆迁方在制定补偿方案的时候,通常都会结合被拆迁房屋的实际评估结果和政府的补偿政策来进行制定的,因此,补偿方案大概率都是合理的,被拆迁人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当补偿方案确实属于不合理的情况下,才能通过法律的方式来争取自己应得的补偿。

总的来说,被拆迁人若是遇到了不满意的补偿方案,应当采取合法的方式来争取自己应得的合理补偿,也可以先联系专业的律师介入,让律师掌握一定的实际情况来帮助自己进行分析和判断,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尽快的开展合法的维权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