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不得罪领导,又能有效区分开,目前以下三种方法。
1、姓付的正局长,省略姓直接称呼“局长”。姓郑的副局长,带姓称呼为“郑局长”。既区分开了称呼,又两方不得罪。
2、若单位内对名字不忌讳的话,直接冠名称呼。比如:付姓正局长名叫付大宝,郑姓副局长叫郑小宝,那就称呼正局长为“大宝局长”,称呼副局长为“小宝局长”,好友爱的感觉。
3、全都带姓称呼,但副局长前把“副”字带上。喊正局长为“付局长”,喊副局长为“郑副局长”。
以上称呼方法利弊分析、优先排序:
第一种最好,两个人都不得罪,还暗地里拍了副局的马屁;
第二种次之,叫出了亲和感,但没有维护到正局长的权威感;
第三种能有效区分开,但细听下对两位的称呼都略显尴尬。
大家还有更好的办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