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长帆 编|深海
11月18日,星星科技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送达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星星科技、刘建勋、潘清寿、刘琅问、杨述明、张绍怀、李娟士、王君、陈美芬、董胜连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证监会依法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经查明,星星科技,通过虚构销售、虚构租赁和加工业务、虚构采购、虚假采购折扣等方式,星星科技2019年度虚增营业收入143,901.02万元,虚增营业成本26,510.1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17,390.86万元(不考虑税费、期间费用等调整),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2.68%,营业成本的4.98%,利润总额的761.20%。
2020年度,星星科技通过财务造假活动虚增营业收入325,799.22万元,虚增营业成本159,492.8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66,306.39万元(不考虑税费、期间费用等调整),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9.26%,营业成本的22.22%,利润总额的3799.51%。
星星科技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定期报告、财务资料、情况说明、银行流水、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证监会认为,时任董事长刘建勋,时任董事、总经理潘清寿,时任董事刘琅问组织、实施星星科技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是对星星科技信息披露违法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监事张绍怀、李娟,时任副总经理王君,时任财务总监陈美芬、董胜连等人未勤勉尽责,是星星科技信息披露违法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杨述明自2019年7月至2021年10月,先后任星星科技财务副总监、财务中心总经理、财务中心总裁助理等职,其虽不是星星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但在星星科技信息披露违法活动中起主要作用,是星星科技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主要参与者、实施者之一。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对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的罚款;对刘建勋、潘清寿、刘琅问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50万元的罚款;对杨述明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对张绍怀、陈美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0万元的罚款;对李娟、王君、董胜连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的罚款。
刘建勋、潘清寿、刘琅问组织、实施了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并采取了编造重要事实等恶劣手段,涉案数额特别巨大,违法情节特别严重。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以及《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五条第三项,证监会拟决定,对刘建勋、潘清寿、刘琅问分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上述人员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杨述明在星星科技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中起主要作用,违法情节较为严重,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以及《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七项、第五条的规定,我会拟决定,对杨述明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专业从事证券索赔的吴立骏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星星科技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达,凡是2020年4月29日之后买入,至2021年8月20日持有星星科技股票的股民可加入一起索赔。有意向参与投资者,请关注微信公众号“雷达Finance”(雷助码:000001)进行索赔登记。
资料显示,被终身市场禁入的刘建勋于1962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江西萍乡钢铁公司质量管理处处长、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方大集团总工程师、方大钢铁集团总工程师、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2019年8月,刘建勋出任星星科技董事长,2021年2月初,因个人原因辞去该职务。随后,该职位由刘琅问接任,短短数月后即离任。
潘清寿则于2008年12月加入星星科技,2017年11月出任总经理,今年1月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