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房产报道】10月16日,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提高保障性住房在住房总供给中的比例,加快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推动建立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
优化住房限购政策。将住房限购范围缩小为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主城四区,余杭区、萧山区、钱塘区、临平区、富阳区不再限购。本市户籍家庭在限购范围内限购2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家庭在市区范围内有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记录的,在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参与杭州市限购范围内住房司法拍卖的竞买人,取消“须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限制。
《通知》还提出,加强住房信贷支持力度。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指导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落实杭州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和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对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住房的,二手住房房龄与贷款期限合计年限由不超过50年延长至不超过70年。
此外,强化预售资金监管,确保监管额度内资金专款用于工程建设;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过程中购房家庭中选后放弃选房、购房的,不再限制购房意向登记。根据限购政策调整,还将相应优化无房家庭认定条件。
图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