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减少劳动纠纷的产生,我国规定相同岗位,相同工作量的劳动者是需要有相同的报酬的,这就是大家所说的同工同酬。
那么同工同酬是什么意思呢?同工同酬的条件是什么呢?临时工也可以同工同酬吗?今天就来为大家解答一下。
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二、同工同酬有哪些情况?
(1)男女同工同酬。
在劳动报酬分配上的性别歧视由来已久,而且难以根除;
(2)不同种族、民族、身份的人同工同酬。
直至今天,某些国家和地区也还存在这种分配歧视。我国自解放以来,基本消除了这种歧视现象;
(3)地区、行业、部门间的同工同酬。
由于各地的经济水平与生活水平差异很大,各个行业、部门的特点也都有所不同,因此,存在着地区、行业、部门间同工不同酬的现象;
(4)企业内部的同工同酬。
这是同工同酬中最重要的内容。
在同一企业中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有权利获得同等的劳动报酬。
(5)在管制中的犯罪分子的同工同酬。
我国刑法第39条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三、同工同酬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是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同;
(2)是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与别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
(3)是同样的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
四、临时工也能享受同工同酬吗?
临时工是区别于长期固定员工的一种用工形式,往往指的是企业招聘的临时工作短期职员,也包括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里的非在编人员。虽然劳动合同已明确规定不存在临时工和正式工的概念和区分,只有合同期限之分,用人单位都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以临时性临时岗拒签。然而在实操中,临时工的待遇和正式工还是有着本质的区别。
2013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因此,原则上看,临时工是可以享受与正式工相同的同工同酬待遇的。但客观地讲,临时工与正式工完全意义上的同工同酬几乎不可能实现。对大多数用工单位而言,使用临时工的目的除了能够灵活用工外,更重要的是为了降低成本。
五、同工同酬包括福利和保险吗?
真正意义上的同工同酬,是包括福利保险的,它们同样是劳动者应得的报酬。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的同工同酬有悖劳动法的精神。就现实情况看,一线普通劳动者基本工资不高,2000多元左右。福利和社保是劳动者报酬中的重要一块,占有相当的比重。如果没有福利和社保,劳动者的报酬是相当低的。实现分配公平,是深化改革的要义。现在一些企业的临时工和正式工在基本工资上的差距不大,主要的差距在于福利和保险待遇上。实现企业分配公平,理当消除临时工和正式工在福利和保险待遇上的差距。
确实,付出了同等的劳动,理应得到同等的劳动报酬。在同一单位,对同样劳动岗位,在同样劳动条件下,不同性别、不同身份、不同户籍或不同用工形式的劳动者之间,只要提供的劳动数量和劳动质量相同,劳动报酬不应该有过大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