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满14岁少年犯罪怎么处理?
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称不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3、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里指的从轻是在法定刑的下限处刑;这里指的减轻,是在法定刑的下一档次,如应判五年以上的,实判在五年以下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
二、未成年人犯罪公开审理吗?
未成年人犯罪一般是不公开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十一条 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如果有必要公开审理的,必须经过本院院长批准,并且应限制旁听人数和范围。
第十二条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证人是未成年人的,除法律规定外,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不出庭。
第十三条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判决前,审判人员不得向外界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诉讼案卷材料,除依法查阅、摘抄、复制以外,未经本院院长批准,不得查询和摘录,并不得公开和传播。
综合上面所说的,未满十四周岁的少年还是属于未成年人,如果实施了犯罪虽说在刑事的责任上不承担任何的责任,但对于民事责任就需要依法的承担,对于监护人也需要加强教育,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这样才能确保让违法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该有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