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官方和推广达人之间的矛盾,又浮出水面了,但这次我占品牌方这边。
其实这种情况在很早以前就出现过,以前某些明星去带货推广品牌的时候,不仅要巨额的坑位费,还要佣金。而品牌同样受过很多伤,花高价带货却一单没出,品牌自然不愿意单纯的去付广告费,而更希望以千次展现的形式,明码标价来对应到佣金费用。
毕竟你既然是大V,那肯定会有一定的影响力。我们只看效果,不做品牌化的曝光,不然不管你是多大的品牌,谁能受得了上来就巨额的广告费呢?我看了下完整的事件,其实比较简单,他们的纠纷原因是合作形式是纯佣模式 ,但是博主就认为徕芬没给广告费。
但本来这件事情,私下沟通就可以解决。但这个博主,却开始公开化,并且对徕芬说了一些不好的话术,最后被徕芬起诉了,现在判决出了,博主方赔偿33万。事情本来就到这里就已经要结束了,但在起诉判决之后,博主依然不死心,还在黑徕芬,还对判决也有微词,进而在网上造成了一定的舆论事件。
既然是双方在合作,那就是个沟通的问题,建议还是按照马斯克第一性原理,问题出在哪里,解决问题。千万不要被情绪带跑偏了,我劝双方各退一步,一不要黑品牌了,二品牌也要就此打住。既然判决了,服从判决就好,这种小案件,法院总是公平的吧,不然没有结束了。
这个事件也反映了诽谤的严重性。在网络世界里,信息的传播速度极快,一旦出现虚假信息,很难迅速澄清。这不仅会给当事人带来伤害,也会对整个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对于徕芬来说,虽然公司最终赢得了官司,但在网络舆论的影响下,企业形象已经受损,提升仍然需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