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读书作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说读书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说读书作文1
读书这件大事,在开始之前是需要静心沐手,做好前提准备的。带着崇敬的态度,沉浸于哲思之中。这是我对读书最大的误解,但也可能是最纯净的误解吧。大学之前,阅读除了课文之外最多的就属言情小说了,但我向来不把这类文体组成的本子当做书,认为书就该是鲁迅,杨绛先生这类文人笔下的作品。
在大学的开始我将看书当成一项任务,因为选择了中文这个专业,老师们几乎每堂课都会说到多看书这个话题。刚开始看书的时候我常会眼神涣散,有些字段必须重复地看,有时还需要读出声来那些文字才能有秩序地进入我的脑袋里。就这样一本两本艰难地看着,读着。在不知道是第几本的时候终于不用艰涩地强迫自己去阅读了,而是一拿起书眼神就像是长了腿似的自己跑向上次停下来的地方。
那本书是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读这本书的起因是写作老师让写一份读后感,而我刚好买了它。读它的第一感受是人真多,人名真长。为了能够清楚不混沌地读懂书的内容,我花了一个多小时把所有人物找了出来,分配了位置关系。在书读到一半的时候我把它和我以及我身边的人联系了起来。书中有这样一段话:“乌尔苏拉从家族漫长历史上重复命名的传统中得出了在她看来无可争辩的结论--所有叫奥雷里亚诺的都性格孤僻,但头脑敏锐,富于洞察力;所有叫何塞·阿尔卡蒂奥的都性格冲动,富于事业心,但命中注定带有悲剧的色彩。”它让我突然想起了奶奶,好像我在某一瞬间叹气的时候发出的叹气的音调和她相同,想起了她在早饭后拿着韭菜坐在窑门口边晒太阳边摘菜的场景,而在想起那幅画面的时候我坐在她以前常坐的地方看书。
上周清明假,姑姑来家里替奶奶守夜的时候也让我有浓郁的相同的感觉。姑姑教我做菜时的手法,盘腿坐在床上时的姿势、体型、晚上十一点左右打出长长哈欠时带的“哎咻”的尾音,都让我有一种厚重的奶奶的感觉。让我觉得习惯似乎有一种传承性,又或者是叫做传染性,影响着或是传递给下一代,身边人。《百年孤独》的结尾是马孔多在飓风中随着羊皮卷一同从世人的记忆中根除。在此后的人世间马孔多不曾存在过,马孔多的居民不曾出现在历史的任何一个角落里。我一直在为这个结局纠结,既觉得作者给的结尾无可厚非,并无错误,但又有些不满,觉的凭什么从无到有,经历了大灾大难的马孔多就这样被不动声色地被抹去了存在的痕迹。直到我读了马尔克斯的另一部作品《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这种不满才消逝。《凶杀案》中有这样一句话:“佩特罗尼奥·圣罗曼将军是上世纪内战中的英雄,因为他在图库林卡事件中击败了奥雷里亚诺上校”读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很兴奋,为有人记得奥雷里亚诺上校而兴奋。看到的瞬间也很温暖,在《百年孤独》的世界里奥雷里亚诺上校消失在了飓风中,而在《凶杀案》的世界里他过去存在过的生命又被赋予了意义。他依旧存活在人们的记忆中,上个世纪的内战里。
人们不曾遗忘,马孔多不曾消失。这和“你在楼上看风景,殊不知楼上的你也是别人眼中的风景。”给人的感觉很相似,在你以为你自己的世界里暴雨如骤的时候,远方另一个世界里的你也许正在沐浴春风。所有的事情都有相对性,换一面暴雨也许就是春风。读书不是一件大事,不需要沐手作揖做很多前提准备,只需要一颗不躁动的心和一双不涣散的眼睛,来接受一个世界在你的.面前演绎。
说读书作文2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我小的时候就知道了这句话,但我领会不深。不过,我确实也是喜欢读书。
记得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就开始了我的读书生活。但那时,我认识的字不是很多,我看的书几乎全是一些漫画书。例如《樱桃小丸子》《丁丁历险记》《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等。当时,我还认为那一本本的文字书都是大人看的,漫画书才适合我们小孩看呢!很快,漫画书让我看上瘾了。看我这么痴迷,爸爸妈妈有意见了,很真诚地告诉我:“儿子,漫画书看多了没有什么好处。你还是多看一些文字书吧!”我却理直气壮地说:“你们放心吧,等我长大了肯定会看文字书的!”
等我上了小学二年级,已经能认识很多的汉字了。说来也奇怪,我开始和漫画书疏远了,,币是对杨红樱阿姨写的那些校园小说感兴趣了。如《淘气包马小跳》
《五三班的坏小子》《亲爱的笨笨猪》等。
自从喜欢上了杨红樱阿姨写的校园系列小说,我又开始养成一些不好的读书习惯了。我经常是躺着看书。因为平时学习紧张,作业比较多,总觉得时间不够用。
我只能每天在睡觉之前躺在床上看一小会书。如果看入迷了,就不是一小会了,而是一两个小时。这下完蛋了,我的视力是急速下降。在一次学校视力检查时,发现我的视力从1。5降到!0了。虽然还没有近视,但已经接近近视的边缘了。这件事很快被妈妈知道了。她很着急,马上把我拉到一家青少年视力保护机构做了一段时间的理疗。后来虽然视力又恢复了,但我躺着看书的习惯还是没有完全改过来。
等我上了四年级,需要补充很多的知识。我更喜欢看书了。妈妈见我整天只对看书感兴趣,有点担心了。就想了一个办法,引诱我去学钢琴。之后,还给我定了一个奖励办法:我每弹一首曲子,就给我一毛钱,多弹多得,每月结算一次。到了月末,我就发工资了。我很开心。可拿到这些钱干什么用呢?我想了想,觉得还是买书更有意义。于是,我拿着妈妈的钱上书城,去八卦岭图书批发市场,买我喜欢的书。特别是那一套又一套的“国际大奖小说”和杨红樱阿姨的校园系列小说,我全都买了回来。我用自己赚来的“血汗钱”买来了我自己喜欢的书,心里感到很有成就感和自豪感。时间一长,我的个人藏书越来越多了。
有一次,我不小心把我的藏书成就透露了出去,没想到,班上的同学开始瞄上我了,纷纷向我借书看。
要借也行,我不能做那种让别人瞧不起的小气之人。但我建立了借书还书登记制度。对讲信誉的同学,我是有求必应。随借随给。对那些不讲信誉的“老赖”
们,对不起,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再警告,到第三次就对不起了—坚决不借。当然,对那些认错态度好并能“痛改前非”的人,我还是可以原谅的。这让我充分享受到了当主人管图书的乐趣。
回想起这些年读课外书的经历,我深深地体会到,书是人类文化和智慧的结晶,是历史的总结,是社会生活的反映。多读书,可以让我们更加全面地了解社会发展的历史,领悟多彩的人生,让我们逐步进入智慧和知识的殿堂。
现在,国家号召我们要营造书香家庭、书香小区和书香社会。就是为了让我们每一个人去更多地读书。
书籍是全世界最好的营养品,更是我们小学生最好的精神食粮。让我们多读一些好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