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查查信息显示,9月28日,贵州荔波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荔波旅发”)新增终本案件,案号为(2022)黔2722执949号,执行法院为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人民法院,执行标的为1253万元,未履行金额为1253万元。
信息显示,荔波旅发成立于1992年9月,公司注册资本60亿元,原控股股东为荔波县国有资产和金融业发展服务中心旗下的贵州荔波旅游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荔波”),于2019年变更为荔波县人民政府全资控股。
作为贵州省第一个世界自然遗产地,荔波全县已开发的旅游景区(点)主要有樟江旅游景区(大、小七孔及水春河)、茂兰景区和瑶山古寨景区等,根据《荔波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自查报告》,彼时荔波以贵州荔波旅游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旗下子公司、孙公司为融资平台,成功向银行、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融资63亿元,全面实施大小七孔、水春河等核心景区的提档升级,重点推进16个文化旅游项目、“五大旅游项目”、“十大旅游工程”建设。
而围绕上述旅游资源的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荔波旅游体制机制改革的挑战由来已久。彼时,荔波提出县域内旅游景区资源所有权属国有资源,由政府所有;经营权由企业承担,以樟江旅游景区的经营改制为代表,荔波宣布荔波旅发“三权分离”改制成功。
2020年后,荔波再次对原来的国有平台公司架构进行整合重组,并将由行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小、散、弱的国有企业逐步划入,对包括波旅发等在内的共三个集团公司完成重组,通过明确各集团公司主业经营范围,避免经营同质化,形成发展合力,以破解产业布局和企业组织结构不够合理、企业主业意识不够突出、核心竞争力不强等问题。
按照官方说法,从整体发展趋势来看,荔波县逐渐形成了国有资本进退有序、合理流动的机制,一批资产优厚、发展思路清晰、核心竞争力强的优质企业初见雏形。但聚焦荔波旅发,其运营管理近况与上述说辞明显相去甚远。
2021年底,经济观察报发布了一篇《贵州荔波旅游发展集团债务延期:旅游业长期投入大 当地旅游井喷能否解困》的报道,揭示了因疫情影响叠加县级别等弱资质城投整体融资环境收紧,导致荔波旅发多次债务违约的细节,紧随其后,以2022年7月荔波旅发公司原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代厚刚被查为标志,荔波旅发的困境愈发凸显。
根据企查查信息,截至目前,荔波旅发有25条裁判文书,其作为被告/被上诉人的案件总金额为3236万元;2022年1月,荔波旅新增1条土地使用权询价评估信息;2022年7月,荔波旅发所有的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437.5万元权益数额被冻结;2022年8月,荔波旅发董事长/法定发表人龙飞被限制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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