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环境保护措施有哪些?
律师解答:
环境保护主要是指有意识的保护自然资源,并且合理利用,防止自然资源受到污染和破坏,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环境保护措施是指工程开工前,做出相应的环境保护计划,防止环境污染和破坏。那么,环境保护措施有哪些呢?下面法律知识网小编为你解答吧。
环境保护措施
1、防治由生产和生活活动引起的环境污染,包括防治工业生产排放的“三废”(废水、废气、废 三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产生的噪声、振动、恶臭和电磁微波辐射,交通运输活动产生的有害气体、液体、噪声,海上船舶运输排出的污染物,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学品,城镇生活排放的烟尘、污水和垃圾等造成的污染。
2、防止由建设和开发活动引起的环境破坏,包括防止由大型水利工程、铁路、公路干线、大型港口码头、机场和大型工业项目等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农垦和围湖造田活动、海上油田、海岸带和沼泽地的开发、森林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对环境的破坏和影响,新工业区、新城镇的设置和建设等对环境的破坏、污染和影响。
3、保护有特殊价值的自然环境,包括对珍稀物种及其生活环境、特殊的自然发展史遗迹、地质现象、地貌景观等提供有效的保护。
另外,城乡规划,控制水土流失和沙漠化、植树造林、控制人口的增长和分布、合理配置生产力等,也都属于环境保护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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