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自己在面临拆迁时,只要自己与拆迁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后,就可以按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里面约定的那样得到拆迁补偿款和安置房。但是在实践过程中,被拆迁方迟迟拿不到拆迁补偿款和安置房。那么被拆迁人遇到房屋拆迁签完字之后,拆迁补偿款拿不到怎么办呢?接下来小编为大家介绍相关知识。
被拆迁人如果与拆迁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后,拆迁方却很长时间不支付被拆迁人拆迁补偿款的情况下,被拆迁人可以先不用进行搬迁。并且被拆迁人还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来监督拆迁方支付拆迁补偿款。同样,拆迁方如果在没有支付被拆迁人拆迁补偿款的情况下,强制拆迁被拆迁人的房屋,也可以通过这两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拆迁方在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后,拆迁方不支付被拆迁人相应的拆迁补偿款,是不能对被拆迁房屋进行拆迁的,必须支付被拆迁人拆迁补偿款之后才能进行拆迁工作。这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遵守着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在此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能使用非法的手段逼迫被拆迁人搬迁。
一般情况下,双方当事人签订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后,对于拆迁方迟迟没有交付拆迁补偿款,拆迁方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当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到期之后,被拆迁人就可以拿着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到人民法院起诉对方,并且要求对方履行协议里面的内容,还得赔偿被拆迁人相应的损失。所以,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很重要,被拆迁人一定要保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