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主要特点是加强中央集权,职官制度上中央集权、百官权力分散、重文轻武。宋朝官制以元丰改制为界限,改制前、后各为一阶段,南宋又为一大阶段。
宋代设中书、枢密、三司,分掌政、军、财三大务,相权为枢密使、三司使所分。宰相、枢密使、三司使三者事权不相上下,不相统摄。
中枢官制是中央集权轴心,官称和实职分离使朝廷内外大批官员无所事事,三省六部多有更迭,握有最高行政权者是“宰执”。
宋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基本上消除造成封建割据和威胁皇权的种种因素。为防范文臣、武将、女后、外戚、宗室、宦官等六种人专权独裁,宋朝廷制订出一整套集中政权、兵权、财权、司法权等各种制度。可以说,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是从宋代逐步发展的。
中枢官制是中央集权的轴心,赵匡胤建立宋开始就对中央官制作了调整。特点是用设官分职、分割各级长官事权的办法来削弱其权力的。
这样,有些官只空名,所谓“官”只是拿俸禄而已。按这个制度,一般官员有“官”和“差遣”两个头衔,有的还加有“职”的头衔。
“官”只说明他可以领取俸禄,而职才有实际权力。
每个机关彼此互相牵制,“任非其官”的情形很普遍。如左右仆射、尚书、侍郎、大夫、郎中、员外郎、卿、少卿等,在成为官阶的名称后就失去了原有意义,不再担任与官名相应的职务。
这些官名只用作定品秩、俸禄、章服和序迁的根据,因此称正官或本官,又称阶官或寄禄官。其中有文资、武阶的区别。
差遣是指官员担任的实际职务,又称“职事官”。差遣名称中常带有判、知、权、直、试、管勾、提举、提点、签书、监等字,如知县、参知政事、知制诰、直秘阁、判祠部事、提点刑狱公事。也有些差遣并不带上这些字样,如县令、安抚使。
官阶按年资升迁,即使不任差遣也可依阶领取俸禄,而差遣则根据朝廷需要和官员才能进行调动和升降。所以真正决定其实权的不是官阶,而是差遣。
至于“职”,一般指三馆(昭文馆、史馆、集贤院)和秘阁中的官职,如大学士、学士、待制等,是授予较高级文臣的清高衔头,并非实有所掌。宋神宗元丰三年(公元1080年)官制改革后撤销馆职,另设秘书省职事官,自秘书监丞、著作郎以下都称馆职。其他文臣兼带馆职,武臣带阁门宣赞舍人,则称“贴职”。
官称和实职的分离使朝廷内外大批官员无所事事,三省六部、二十四司名义上有正式官员,但除非皇帝特命,不管本部职事。
因此,宋朝官员品级十分之复杂,分别由差遣、本官阶、散官阶、勋官、爵位,贴职组成。
差遣:实际上做事的岗位,多数为临时工。
本官阶:又称寄禄官,即享受怎么样的待遇,名称就是三公六部九卿等前代留下的官职。
散官阶.:实际上的等级,又以文资和武阶对应文武大臣。
勋官:共十二转,荣誉头衔,并无实际作用。
爵位:荣誉头衔加额外补贴,封邑与实封往往不一样。
贴职:专为文人而设的荣誉称号,如某馆某阁大学士、学士等。
元丰改制时曾废掉差遣以本官实任,以散官阶定俸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