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东莞民事律师-妻子有精神病能不能离婚?
律师解答:
妻子有精神病能不能离婚?
妻子患有精神病的话是可以和她离婚的,但只能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因为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而妻子有精神病,很明显不属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以只能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而不能协议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妻子有精神病离婚会有补偿吗?
和妻子离婚,在分财产的时候,妻子是可以多分一些的,毕竟妻子患有精神病,作为丈夫,哪怕马上就要离婚了,但是还是要适当的照顾一下对方,因此妻子是可以多分一些财产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妻子有精神病离婚时还能要抚养权吗?
鉴于妻子患有精神病,所以在离婚的时候是不会得到抚养权的,哪怕是双方协商好了,法院也不会准许由妻子抚养的,因为妻子连自己都不一定能够照顾好,更何况孩子呢。并且抚养权归谁,还是要看谁抚养孩子对孩子最有利,而在这种情况下,很明显应当由丈夫来抚养孩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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