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走了,东哥走了,写在双十一之后,再说说“淘宝”模式的虚伪性及罪恶吧,一句话“淘宝不死,电商必亡”。
还是那句化,淘宝模式的电商是跨世纪最大的骗子。
一、序言
2020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集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经查,自2015年以来,阿里巴巴集团滥用该市场支配地位,对平台内商家提出“二选一”要求,禁止平台内商家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店或参加促销活动,并借助市场力量、平台规则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采取多种奖惩措施保障“二选一”要求执行,维持、增强自身市场力量,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
2021年4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依法对阿里巴巴处以高达182.82亿的罚款。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在用户欢呼雀跃、同业口诛笔伐的同时,有多少人真正理解了这次“处罚”背后含义?电子商务从来不是简单的技术问题,更是一个影响深远的社会问题,互联网在改变当今社会商业环境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经济、法律问题。
早在2015年,郎咸平说过这样一句话:“淘宝不死,中国不富”也许难以证明。
当下,“淘宝不死,电商必亡”却已趋势渐明。全球互联网反垄断浪潮充分显示了“资本+互联网”垄断模式的电子商务不但阻碍了互联网技术及应用的发展,还不断冲击人类社会的道德、法律及商业基础,互联网已经沦为资本掠夺产业财富的工具。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同样适用于网络社会。只有用历史唯物主义的眼光审视当前网络社会的主要矛盾及次要矛盾,才能实事求是的解剖“资本+互联网”垄断的本质,并为探索未来互联网发展的趋势指明方向。
注:1、详见《论“道”互联网》一文。
2、本文谈的“淘宝”模式泛指以淘宝平台为典型电子商务模式,非特指淘宝网。
二、“淘宝”模式的本质
2020财年,阿里巴巴数字经济体内的商品交易额(GMV)已经达到 7.053 万亿元人民币, 即 1 万亿美元的规模。
2020财年,阿里巴巴年度活跃消费者在全球范围内增至 9.6 亿,其中 7.80 亿消费者来自中国,1.80 亿消费者来自海外。
2020财年,阿里巴巴核心商业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35%至 4,361.04 亿元;其中,中国零售商业收入持续强劲增长,同比上升 34%至 3,327.50 亿元,占比为76.3%。
数据上,作为中国市值最大的公司之一,阿里集团无论从交易额及盈利能力,阿里巴巴都是顶尖一流的企业。
事实上,“淘宝”模式的成功只能是资本对流量垄断的成功。淘宝平台商品种类成万上亿,但实际上售卖的商品只有一个,那就是流量。
UGC基因决定了流量变现还是当下电子商务平台最主要盈利模式及盈利能力的局限性。
本质上,“资本+互联网”垄断的目的是为了掠夺财富,“淘宝”模式的成功不是电子商务的成功,而是资本的成功,是资本对中国零售业及相关产业的一次“破坏性”财富掠夺。
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阿里集团背后的“潜规则”进行了处罚。这次只是处罚了淘宝平台运营中暴露出的表面现象,并没有触及“阿里”平台垄断背后的根基,更没有解决“淘宝”平台垄断带来的一系列社会及经济问题。
当下网络社会的主要矛盾是日益增长的互联网应用与“资本+互联网”垄断直接的矛盾,要想改变“资本+互联网”流量霸权的垄断,必须重塑网络社会的生产关系,从而真正实现去中心化的、共享、共生的网络世界。
注:详见《论“道”互联网》一文。
“淘宝必死,电商重生”,不仅仅是口号,更是未来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
三、淘宝平台的“潜规则”
市场监管总局对淘宝“潜规则”处罚,不是简单的针对淘宝平台运营中的不规范行为,而是因为淘宝“潜规则”业已严重的破坏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并且直接、间接带来的各种各样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淘宝“潜规则”
淘宝网官方对“淘宝规则”的解释是:淘宝作为平台的运营者,负有对平台监管的责任。为保障淘宝网用户合法权益,维护淘宝网正常经营秩序,淘宝制订“淘宝规则”,并有权依照规则对违规行为进行独立的判断与处理。
在实际操作中“淘宝规则”具有明暗两种规则。淘宝明规则是指那些正式公开的淘宝规则。淘宝明规则解释权以“基于淘宝认定的事实”为基础,由淘宝说了算。
所谓淘宝“潜规则”就是那些表面上没有明文规定实际上却决定用户、商家命运的“说不清、不可说”的淘宝规则。其中“商品搜索排名规则”及“店铺权重规则”是整个平台最核心的规则,它是彰显平台经营理念及是否公平、公正的重要准则。可信,这两个平台“立德、立信”的规则变成了“淘宝”平台最坑、最敛财的“潜规则”。
本质上,淘宝“潜规则”就是淘宝网流量分配的“潜规则”。淘宝流量代表着平台的生产力,决定着平台卖家的收入,生死攸关。淘宝平台凭借其对淘宝流量的垄断地位,通过种种暗箱操作,诱导买家消费,恣意收割淘宝商家财富,挑战公平、公正的商业社会道德底线,并滋养了种种腐败与社会问题。
(二)、说不清的“淘宝店铺层级及商品权重”
所有入驻淘宝的店主首先必须面对的就是淘宝商品权重及店铺层级评定的问题。
首选强调:淘宝官方没有明文解释淘宝“店铺层级评定及商品权重评定”算法规则。只是明文强调《淘宝店铺层级的权益》并限制低层级的店铺参加部分平台活动或使用平台工具。
其次说明:1、只有提高了店铺层级及商品权重,才能提高店铺销量;2、店铺装修、商品优化、增加销量、提高DSR、加入消保等是提高“店铺层级和商品权重”的要素;3、“刷单、开直通车、买好评”等手段是店铺的必然必要辅助手段等都是“淘宝达人”说的,“可以信其有,不敢信其无”,官方从来不承认。
“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不好。“淘宝店铺层级与商品权重”评定不是选美比赛,他直接影响消费者选购商品的导向。这本应该、必须是一个公正、公平的数字指标,这个指标不应该、也不能够成为平台玩弄数字游戏,通过暗箱操控结果,坑蒙拐骗、绑架消费者及网店店主的行为。
有理由相信淘宝店铺层级评定及商品权重的目的就是“内外勾结,诱使淘宝新老店主花钱刷单,花钱推广买流量,降价或亏损促销,免费推广平台”。
(三)、不可说的淘宝搜索排名算法
俗语说:“观其言、看其行”。
如果“店铺评级及商品权重”算法算是观其言。而“淘宝搜索排名”就是平台“立德、立信”的看其行了。“淘宝搜索排名”是平台每一个用户选购商品的必须步骤,与平台买家、卖家利益息息相关。只有理解了“淘宝搜索算法”潜规则,才能真正明白平台垄断扰乱正常商业次序,掠夺淘宝店家财富,欺骗消费者的真正含义。
1、不可说的淘宝商品搜索排名规则
淘宝平台重没公开“搜索算法”的技术规则。这可以解释为技术秘密不对外(没毛病)。海量网文所说的淘宝搜索排名技巧都是经验或别有目的的。“我猜、我猜、猜猜猜!”,官方都没有公开,网文说的可以相信么?当心是陷阱。
2、“有钱可使鬼推磨”的淘宝搜索算法
“淘宝搜索排名算法”是认钱的。无论是“直通车”还是“超级推广”等,肯付钱、肯付更多的钱搜索排名是有可能排在前面的。
淘宝搜索就是淘宝版的“竞价排名”。淘宝搜索算法不可说背后意味这”搜索排名算法不是技术问题,而是经济问题“。淘宝搜索算法更像是一个广告平台分发器,搜索的不是需要的产品,而是平台推荐的广告。
3、直通车“想说爱你不容易”
用过淘宝直通车的人都知道,淘宝搜索排名是可以花钱买优先权的,平台要赚钱没问题。关键是淘宝直通车将同类商品常用搜索关键字全部“直通车”了。什么意思?就是正常客户意图通过关键词搜索商品时,你能想到的常用关键词全被直通车收录并公开竞价拍卖了。打个形象比喻吧,也就是说客户被直通车“绑架”了,基本上只能购买直通车推荐的产品。 对于不花钱“开车”,不花更多的钱“开车”的淘宝店铺,其产品根本被展示在前几页的可能性很低。
当常用的商品搜索关键字全部被“直通车”了,所谓免费自然流量只是理论上的可能,基本上没有多少实际意义。
(四)、“潜规则”意味着公平公正的缺失
公平、公正是一个公共电子商务平台最基本“立德、立信”的要求,也是现代商业社会的基本准则。而公开、透明并能接受大众审核监督是公平、公正的必要条件。
对于电子商务平台来说,搜索排名决定着卖家销量及买家的选择权。当平台搜索被“直通车”化了,搜索排名被金钱化了,平台所展示的已不是商品信息而是广告了。
“淘宝潜规则”充分体现了“流量霸权”主义。没钱没流量,平台通过流量垄断,诱迫卖家付费购买流量,剥夺买家平等获得商品信息的权力,诱导买家消费。
淘宝潜规则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市场次序,为了获取更多的商业利润,垄断平台往往通过不正当手段坑骗平台买家、卖家。在资本推波助澜下,“淘宝”模式已经从一个交易平台变成了金钱交易的“名利场”,一夜暴富者有之,倾家荡产者有之,坑蒙拐骗更成为必要手段。“淘宝”平台越来越违背互联网原教义“精神”,变成一个网络社会的毒瘤。
总之,淘宝“潜规则”是“隐藏在淘宝规则之下、却实际上支配着淘宝运行的掠取财富的工具。 淘宝“潜规则”是“资本+互联网”垄断掠取垄断利润的必然结果。
四、“淘宝不死、电商比亡”的三大理由
不可否认,电子商务的出现和发展顺应了全球一体化的大方向,改变了当下经济运行方式及结构,电子商务已经成为当下及未来社会及经济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淘宝模式的电子商务的崛起得益于早期市场信息的不对称。但随着淘宝平台的壮大,资本的疯狂涌入,淘宝平台转变成了“资本+互联网”垄断流量,掠取产业财富的工具。“在其位,不谋其政”淘宝必亡那是历史的必然选择。淘宝必亡的三大理由:
1、以掠夺为目标,商品交易平台转变成金钱交易平台
电子商务的本意是通过互联网技术建立一个共享、公平、公开去中间化的网络交易平台,从而促进行业发展。电子商务的核心是服务。
“淘宝”模式的电商平台本质是流量垄断,流量垄断的目的是掠夺财富。“淘宝潜规则”让淘宝从交易平台转变成广告平台,从交易服务变成了“惟利是图”。淘宝”平台已经越来越远离交易服务的本质,“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变成了“天下没有不要钱的晚餐”。“流量霸权”更激化了网络社会的各种矛盾,“淘宝模式”的灭亡是历史的必然趋势。
2、盈利能力不足,加剧传统产业造成“破坏性”开发
2020年(无淘宝、天猫单独数据),阿里巴巴核心商业业务收入4,361.04 亿元。其中,中国零售商业收入3,327.50 亿元,占比为76.3%。
可以看出,流量变现依然是阿里平台盈利的主要来源。随着流量红利逐步消失,为了争夺流量,电商平台之间、平台内部之间的“流量大战”愈演愈烈,恶性竞争导致产业生产的破坏性开发,从而最终损害了消费者及合法经营企业的利益。例如:
利用资本、资源的垄断优势,通过资本运作、虚假宣传(如免费、百亿补贴)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恶性打压传统零售业。
无原则的恶性竞争及价格战导致假冒伪劣产品横行,偷税漏税现象严重,直接或间接导致合法生产企业破产倒闭。
通过垄断地位强迫买家消费,通过“流量霸权”暴利敛财等,这些都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商业次序。
3、公信力缺失,阻碍了互联网应用的发展
作为一个有着巨大社会影响力的公共平台,应该是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可以接受大众监督的具有一定公信力的平台。
在政府办公越来越透明化,公开化的今天,淘宝“潜规则”,刻意隐瞒平台真实数据等行为必然导致平台公信力的丧失。
为了保证“流量霸权”,淘宝类平台越来越封闭化和排他化,网络应用服务“二选一”,通过并购、恶性竞争的方式打压新的应用服务成为必要手段。”资本+互联网“垄断也阻碍了互联网应用的发展。
当下“淘宝”模式的电子商务平台已经越来越远离创新、创造的互联网精神,逐步走向通过对行业的垄断,对产业的“破坏”来获取高额利润的腐朽堕落的平台。
注:详见《论“道”互联网》一文。
总之,电子商务不是简单模式问题,电子商务更是一个社会问题,必须从技术、经济及社会的角度全面去理解。随着“资本+互联网”垄断不断加深网络社会的主要矛盾,“淘宝不死,电商必亡”这是历史必然选择。
五、黑与白?问“道”淘宝
问:黑白论淘宝,平台养活了千万商户
“一将功成万骨枯”。
知道了有千万淘宝店铺,却不知道还有多少合法企业死在“淘宝登顶”的路上。原本灯红酒绿的“马路经济”日益萧瑟,秋意荡漾。原本灯火通明的产业园区被家庭作坊式的“淘宝村”取代了。
当然,淘宝真正养活了多少店主,谁知道呢?阿里已经很久没有公布淘宝平台真实数据了(年活跃商铺数,年交易额统计数字,淘宝网年交易额,淘宝网年实际收入等基础数据)。
问:未来电子商务的趋势
未来电子商务平台应该是一个公平、公正、共享的服务平台。具体特点包括:
1、平台具有公信力。平台算法公开、平台数据可接受国家、公共监督。
2、大力支持产业发展。促进资本+产业结合,优先支持产业生产、产品创新。
3、促进产业结构优化。通过去中心化的平台体系整合产业服务。
4、建立合理销售体系及供应链体系体系,线上线下结合,降低物流成本。
5、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建立新型网络社会生产关系。
简单的说,未来的电子商务应该是产业发展服务平台,而不是产业破坏及财富掠夺平台;
未来的电子商务是具有公信力的公开透明平台,而不是自说自话,潜规则运营平台;未来平台是共享、共富平台,而不是垄断,剥削平台。
当然未来电子商务平台一定时盈利的平台,而不是只会烧钱的平台。
问:淘宝激发了年轻人创业的活力
阿里研究院数据显示,目前淘宝村年轻网商(30岁及30岁以下年龄)占比达51.8%,同时,销售额超过万元的“万元户”店铺平均年龄34.6岁,30岁以下年轻人占比49.2%。2020年3月之后的几个月,淘宝每天平均新开店铺达到4万家。淘宝新商家的平均年龄一直保持在26岁。
表面上,年轻人加入淘宝大军的原因千千万,但根本原因只有一个“被淘宝”。毕业就失业,工厂没了,门店没了,工作没了,理想也没了,没有了前途,只能被淘宝。
终究要生活啊!虽然淘宝不一定能行,但低门槛对无钱,无产品的青年人还是有吸引力的,年轻人加入淘宝是无奈的选择。
问:淘宝村,淘宝店主“上山下乡”
淘宝村是指活跃网店数量达到当地家庭户数10%以上、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村庄(来自网络)。
阿里研究院发布的《2020中国淘宝村研究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9月,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发现5425个淘宝村,较2019年增加1115个。从淘宝村分布来看,浙江省、广东省和江苏省淘宝村数量排在前三位,分别为1757个、1025个和664个。
2020年1-9月,72%的淘宝村交易额在5000万以下,其中交易额在2000万以下的淘宝村占比为40%。交易额在5000万-1亿的淘宝村有764个,一亿元以上的共有745个。
体泉村这个只有2800多人口的小村庄,却开出了628家淘宝店、36家天猫店,2018年网上成交额达1.86亿元,2019年网上销售收入近2亿元,成为“江西第一淘宝村”。
表面上,淘宝村兴起的背后是中国农村电子商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实际上,淘宝村的兴起代表着淘宝模式电子商务的衰落。
当“流量红利”逐步消失,电子商务平台竞争不断加剧的时候,淘宝店主不得不远离城市,走“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城里人“套路”太贵,土地贵,快递贵,消费贵,人力贵。农村还有广阔的天地,成本低、管理松,关键是制假贩假成本更低,税务管理更松散。
淘宝村的出现代表着当今经济生活的无奈,经济不景气工厂大量倒闭,只能被迫回归个体经济。
问:淘宝模式“新三大中间商”
淘宝平台真的是工厂直销,减少了中间环节,所以价格便宜么?
这是错误的认知。理论上,电商平台减少了一个中间环节(门店或经销商),却带来了“新三大中间商”。
1、网商崛起
由于电商平台的低门槛,促使更多的人加入网商行业。号称1000万淘宝店主,实际上大多数是新的网络中间销售商。
2、电商平台
天猫商家年费:不同类目不同。
平台抽成:天猫商家每笔订单都会被扣取5%的服务费。
支付服务费:订单支付金额*1%。商家自主选择开通此服务。没有开通此付费的卖家,买家不能以花呗或信用卡方式支付,可能会造成部分买家流失。
直通车、钻展费用。收费方式多样化,有按点击收费,也有按展现收费
3、淘宝联盟
淘宝客费用:订单金额*佣金比例(正常的佣金比例低于20%每人理你)。
所有这些成本都需要消费者承担的。
问:淘宝平台的成功原因
1、海量资本的支持
从1999年10月到2012年8月阿里巴巴共融资7次,总金额超过89亿美元,据称直至2009年年底阿里巴巴才开始盈利。
2、被需求、被竞争,营销的成功。
利用平台优势及资本优势,通过补贴、降价促销等恶性竞争打压同业及线下竞争对手。
流量垄断及“流量霸权”的成功。
淘宝的成功实际上是资本的成功。几百亿美元的投入、对行业“破坏性”的开发及不正当竞争是“淘宝”类平台成功的关键。
问:直播类电商是电子商务的未来么?
直播类电商提供了更加丰富的商品表现方式,当前是有一定吸引力的。
相信在”资本+互联网“体系下,直播电商依然是昙花一现。
直播只是获取流量的一个方式,并没有解决当下“资本+互联网”垄断平台的基本矛盾,随着客户兴趣的转移,直播电商不可避免的走向低俗化,虚假化等当下网络内容的通病。
直播电商已经脱离了电子商务去中间化的本质,是一个换马甲的广告。事实上直播电商变相的增加了买家成本,和电视营销一样,很难走的更远。
直播电商暴露出当前电商平台“流量经济”的短缺。流量红利消失,产品竞争力不足等短板迫使平台只能通过“卖弄风姿”来获取流量,促进消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