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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彻底血洗!广电总局封杀电视盒所有真相

时间:2022-04-17 02:54:02 热闻 我要投稿

暨国家出台最高规格、最严厉的针对互联网接收终端非法行为查处的229号文之后,近期,新一轮严查、下架互联网电视视频app的行动正在进行中。

近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工信部也派出专人,核查各大终端企业、家电企业在互联网电视上的内容是否合规,整体运营情况是否处于可管可控的要求范围内,如不合要求,则限期整改。

据悉,此次严查的重点之一是终端所预装APP及应用商店内容。各大终端平台加班加点对现有的应用进行调整,并于11月15日完成新的软件升级,很多视频APP会被下架,而广电总局所公布的81个非法违规第三方应用则将会被全部屏蔽。

据阿里巴巴的公告,天猫魔盒决定在2015年11月15日前进行系统升级,总局公布的81个非法违规第三方应用将全被屏蔽,并且引入了黑白名单制度。截止目前为止,仅包括爱奇艺、芒果TV、华数TV和CIBN等4家。

其实除了阿里巴巴自有的天猫魔盒之外,其它所有搭载了阿里YUNOS系统的互联网电视机顶盒都受到了影响,这另不少终端厂商叫苦不迭。

2015年10月,中央网信办、广电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境外电视网络接收设备专项整治行动。并公布了包括了风云直播、喜马拉雅、熊猫听书、360影视大全等81个含有非法境外内容的软件应用。需要指出的是,本次整治主要面向移动端,但OTTTV却感受到了“草木皆兵”的感觉。

随后,广电总局为加强互联网电视管理,鉴别区分合法互联网电视平台与非法互联网电视平台,重申181号文管理规则,全面建立了互联网电视牌照商服务器备案机制。要求各牌照商将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的开机认证、首页EPG、应用商店管理、系统升级、用户管理和计费管理等服务器网址、域名,以及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所连接终端产品还能够访问的其他服务器(不属于集成平台的)网址、域名和对应功能逐一列表报总局备案。

一场高规格的电视电话会议

2015年9月19日,一场高规格的会议召开。国务院召集各省、自治区相关部门,就非法电视网络接受设备的整治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非常高级别的重要领导人出席了会议。会议其它涉及部门包括网信办、广电总局、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多部委。

据悉,此次会议主要针对目前市场上的电视棒、盒子、一体机以及软件APK上所提供的境外频道等非法行为,要求进行严查。并且确定了进行大检查,建立有害内容快速切断机制,对于色情发动及非法内容,公安部配合取证,查处一批大案要案,设立国家集成平台的标准,同时要求各大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牌照商建立黑白名单制度,白名单准入,并且对于互联网电视应用商店进行全面清查。

在高级别会议后,各地都开始了全省打击非法台和境外电视管理培训班,明确要求各地要树立一批“典型”,“惩治”一批非法,教育约谈一批机构。

其实这已经可以看出,这场声势浩大的运动已经超出了广电总局掌控范围。广电总局是执行者,甚至也可以有建议权,但决定不了这个事态的走向。这也就不难理解,前几年工信部对181号文一直“阳奉阴违“,不肯以牺牲终端产业的代价来换取电视屏幕的”干净“。但本次工信部却积极配合,甚至主动提出要对互联网电视进行整治。看看人家的这觉悟,可不是凭空的。

所以还在纠结于广电总局为什么要这样干、这样干大家买不买账(毕竟前两年很多互联网企业对广电总局各种无视,相信大家对发生于京城的那场风波也都清楚)的讨论可以休矣,这是国家意志决定的,政治属性极强。对于通过超出政府管控范围的手段和方式来发展互联网电视终端、业务、内容的想法必将撞上南墙,不能心存一丝幻想。

181号文之外又出229号文

相信大家对229号文都比较清楚,其核心事实部分如下:

1、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及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四大部门联合发布,公检法的介入让229号文的重量陡增。因为这意味着,广电总局在本次行动中能够得到“执法权”的密切配合,这是广电总局所没有的权力。现在有了公检法的介入,可以火力全开进行整治。

2、采取“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的称谓,表示整治对象不局限于互联网电视,而是包括“电视棒”等网络共享设备;非法互联网电视接收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内置含有非法电视、非法广播等非法内容的定向接收软件或硬件模块的机顶盒、电视机、投影仪、显示器;用于收看非法电视、收听非法广播的网络软件、移动互联网客户端软件和互联网影视客户端软件,可以看出把PC、移动互联网和互联网电视放在了一起管理。

3、229号文的监管范围超过了181号文,两者是密切配合的关系。在229号文的要求之下,181号文只会加强不会削弱。

理性认识互联网电视市场

虽然181号文早早下发,但因种种原因,俗话一套: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特别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推进,渗透到电视、视频领域,互联网电视的诞生迎合了各方面的诉求,但在版权市场不太成熟的当下以及诸多意识形态领域(有害内容等)的进入,使得互联网电视一开始就脱离了跑道。

最后的结局是,181文执行的不太好,搞“两面派”的比较多,OTT有井喷之势,一些内容、做法在不断触及和挑战“红线”。互联网电视本来是个好“东西”,且因为各种“利益”,在守规矩将纪律层面不断突破,势必会带来“严惩”。唯有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各链条恪守规矩,方能使得产品正道发展,将媒体融合,文化传承与文化创新,意识形态和商品有效统一。

至于所谓的这轮整治是否是互联网电视牌照商收益,其它视频网站和相关参与者将暗淡出局的猜想,这些并不重要。因为我们有理由相信,政府要的是“规则”和“秩序”,要的是所有宣传体系可控。只要大家都回到正常的轨道中来,就可以继续参与这个游戏。

局限于扶持某个单一对象的格局太小了,事实证明也不一定有效。一个可以参照的对象是BAT,不也“好好”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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