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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人的尊严有多重要?

时间:2022-09-15 02:54:41 热闻 我要投稿

本文转自作者 | 张冬方

长期失业及其带来的贫困到底是谁的错?是个人不够努力不够聪明?是命运捉弄人?还是社会政策的失败?抑或,整个社会也有责任?

前几日,在德国政府公布的第三部减重计划清单上,有关于“公民金”改革的内容,即改革保障贫困人群基本生活的哈茨四救济金制度,将“哈茨四”改名为“公民金”。 哈茨四起源于2005年的哈茨改革,是当时社民党施罗德政府推出的提升就业和削减社会福利改革。一直以来,哈茨改革似乎已不受控地沦为了社民党的“黑历史”。批评者认为,名字中明明含有“社会”二字、实际却冷血的社会民主党在偏离“社会国家”之路上越来越远。另一方面,领取哈茨四也似乎意味着被钉在了“懒惰的饭桶”的耻辱柱上。很久以来,社民党想从历史的阴影中走出来,进行翻篇儿。 哈茨四又名失业金二,区别于失业金一,前者是适用于有劳动能力,但陷入生活生存困境的人的基本生活救济,后者则是面向缴纳过一定时间失业金的失业保险。另外,哈茨四领取者不全是是被官方登记的失业者,其中有可能是在照顾小孩或家人,或由于疾病,或有工作收入但仍然不能承担基本生活等。 据联邦就业局2022年8月数据,哈茨四定期领取者及其家人总共约534万,同比增长2.7%。哈茨四每月常规金额以德国家庭收入最底端的20%为参考,分不同的级别,以单身人士为例,其领取的救济金额为每月449欧元,常规金额涵盖的基本生活开支包括衣食住行,以及文娱、通信、教育、保健等。除了每月基本开支,哈茨四还会承担领取者的房租、取暖费、医疗和护理保险、小孩教育开支等。而这次公民金改革中包括提高救济金额的内容,比如单身人士的救济金额将增至每月500欧元。 公民金改革的另一个背景则是,德国联邦宪法法院曾于2019年做出判决,对哈茨四领取者的部分处罚违宪。处罚措施一直以来是哈茨四最有争议的部分。领取者在享受救济的同时,还需承担义务,以获得经济上的自立。对于没有履行义务的不同行为,会有不同程度的处罚措施。以25岁以上人群为例,没有履行就业中心的赴约,救济金降低10%,拒绝一份合理的工作或者中断职业培训,降低30%,为期三个月,而第二次违反规定,则一年之内降低60%,第三次则100%,且断供住宿、暖气和医疗保险。不过,如果救济金降低幅度超过30%,领取者可以向政府申请食品券。 据联邦就业局年度统计数据,2021年,工作中心对有劳动能力的哈茨四领取者做出了约19.4万起处罚决定,同比增加约2.3万,但远远低于疫情前2019年的约80.7万。2021年,只有3.1%的领取者受到了处罚。 联邦宪法法院给出了做出降低救济金30%的处罚决策的限制条件:其一,如果受处罚者面临严重的健康问题等困境时,必须放弃处罚。其二,处罚并不一定非得要持续三个月,如果受处罚者事后改正,立马停止处罚。另外,法院直接否定和排除了60%或100%的处罚等级。在法院看来,该处罚措施的正面效果是无法证实的,它甚至可能起到反作用。更重要的是,它已经关涉到受基本法保护的维持最低限度生活,换句话来说,已经触及到了人的尊严。 面对法院判决,法律必须做出相应调整。作为过渡措施,德国联邦议院今年5月通过了一项暂停哈茨四处罚措施的法律草案,即暂时取消针对没有履行包括拒绝职业培训或合理的工作机会,拒绝或中断进修等义务的处罚,不过,对第二次没有履行就业中心赴约的处罚保留了下来,但更加宽松,且不得不超过额度的10%。该暂停措施从2022年6月1日开始,将持续一年时间。 今年7月,德国劳工与社会事务部公布了公民金法律草案。在处罚措施上,劳动部长海耳(Hubertus Heil)强调改革侧重点之一在于建立信任,领取公民金的第一个六个月之内为建立信任时间,在此期间不考虑培训和就业方面的进展,也就是说对公民金领取者无任何要求和处罚措施,除非他完全不合作。法律草案还包括放松对居住条件的审查和放宽个人财产上限等内容。 公民金法律草案批评者认为,公民金改革是在无条件资助长期失业者,这意味着政府正在放弃这批人,而且,它消除了一些救济金领取家庭和一些低收入家庭的收入差别,让人失去工作动力。 那么,在解决贫困和长期失业问题上,处罚到底有用吗?职业心理研究学者威兰德(Rainer Wieland)一直跟进哈茨四处罚措施对救济金领取者带来的影响。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处罚措施的弊大于利,处罚措施的存在,会让受处者产生人生失控感,给可能受到处罚的人则带来不确定性和安全感的缺失,而在一般情况下,激励比处罚更有效。更何况,懒惰的人不局限在失业者当中,也存在在就业人群里。 德国劳动力市场与职业研究所(IAB)2016年的一份研究也曾表明,受哈茨四处罚的往往是最弱势的那批人,他们受教育水平和技能最低,不知道表达和坚持自己的工作意愿,也不知道如何避免遭受处罚。这会造成新的不平等。 而从数据来看,尽管德国这些年来劳动力市场需求旺盛,但在长期失业人群中却是另一番景象。哈茨四领取者很大一部分是长期失业者。据联邦就业局,德国2021年平均有约102.7万长期失业者,与2012年相当,也就是说,过去近十年几乎没有改观。2022年5月,德国全国长期失业者占失业者比例约为40%。 那么,长期失业和长期失业带来的贫困到底是谁的错?是个人不够努力不够聪明?是命运捉弄人?还是社会政策的失败?抑或,整个社会也有责任? 专栏作家Samira El Ouassil就穷人之所以穷,是否真的是自作自受的问题表达过观点。她写道,贫困不是懒惰和愚笨的必然结果,其实,它可能会降临到每个人头上。她提到了那个可以被利用的羞耻感,正是羞耻感让贫困者卷入一场“贫困-羞耻”螺旋当中,处于收入安全地带的人很不解:你为什么不去挣大钱呢?贫困怎么可能出现在富裕如德国的国家中呢?由此产生了一种对贫困的认知漏洞。因为偏见和羞耻感,陷入贫困者只能保持沉默,形成了沉默的螺旋,进一步加剧了社会对贫困的否认和无知。社会中的大多数人并不认为一部分人的贫困是整个社会的问题,而是处于社会边缘的少数群体的失败。 沉默的少数人到底是怎么想的?今年3月至5月期间,德国经济研究所DIW对在北威州8个工作中心领取哈茨四的长期失业者进行了访问,42%的受访者表示对领取救济金有羞耻感,52%感觉自己因此没有社会归属感。另外,在某些暗示无条件的公民金改革项目中,受访者表达出模糊的态度或反对意见,比如在长期取消处罚措施,或取消对收入和财产的审查方面,支持率最低,这意味着,长期失业者们在价值取向和公平观上并非一边倒,他们中也有很多人尤其重视公平和团结,而不是一味地索取。 宪法法院判决中所涉及到的穷人的“尊严”和公民金法律草案中所强调的“尊重”,是穷人达到基本生活最低标准和有机会参与社会方面的尊严,而在社会层面打破偏见,消除贫困有罪论,让穷人也有社会归属感,这个任务也许和消除贫困本身一样艰巨。